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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吉林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各单位: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工作安排,学校决定开展我校吉林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各学院(部)、各单位从事基础教育研究的教师。
  二、成果要求
  (一)成果必须符合党的教育方针、政策,体现立德树人根本要求和时代精神,发展素质教育,遵循学生身心发展和教育教学规律。
  (二)成果要反映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探索,包括课程、教学、评价、资源建设等方面,可以是综合性的,也可以在某些方面有所侧重。中小学教材建设成果不列入本届奖励范围。
  (三)成果必须围绕解决基础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和未来挑战,创造性地提出科学的思路、方法和措施,经过实践检验,使问题在实践中得到有效破解,对于实现培养目标、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效果显著,产生了广泛而积极的影响,至今仍在教育教学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四)成果应经过不少于2 年的实践检验。一等奖以上教学成果,应提出自己的理论或发展和完善已有理论,在教学改革实践中有重大示范作用,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有重大成效,在全国或者省域内产生较大影响。二、三等奖成果应在教学改革实践的某一方面有所突破,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显著成效,发挥了重要示范作用。
  三、申报材料
  (一)《吉林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表》(见附件1,PDF格式);
  (二)成果报告,不超过8000字,宋体小四号字(PDF格式);
  (三)关于成果主要内容的视频介绍,不超过20分钟;
  (四)成果的相关佐证材料,如获奖证书(申报表中填写的获得奖励必须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论文、著作、研究报告、音像资料(封面、目录、版权页、简介等)、课件(可提交部分代表性内容)及研究成果实物的照片等(PDF格式));
  (五)《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word及PDF格式均需提交)。
  以上材料报送电子版,电子版文件名以“学院(部)-申报人姓名”命名。
  上述第(一)至第(四)项材料单独命名,命名格式为:第一完成人姓名+成果名称+材料类型(材料类型指的是申报表、成果报告、视频介绍、佐证材料四种类型),四份材料电子版文件夹以“学院-申报人姓名”命名。第(三)至第(四)项材料,文字材料总数不超过1万字,视频等总容量不超过500M;第(五)项材料由所在单位党政负责人签字,单独发送。
  四、其他要求
  (一)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每项成果主要完成人不超过5人,每人作为完成人申报的成果不得超过1项。
  (二)各单位应严格审查申报成果的原创性、成果团队的参与度,确保参与者政治过硬、师德表现过硬,申报成果须经学院(部)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并将拟推荐成果名单(含成果名称、主要完成人等基本信息)在各学院(部)网站等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三)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在2022年6月29日之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zhangdan@nenu.edu.cn

  联系人:张丹、刘佳,联系电话:85099348、13180886086、15568856127。



教务处
2022年6月19日


 

发布单位:     发布时间:2022-06-19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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