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加快我省高校一流专业(国家级和省级)建设,强化过程管理,提升质量水平,吉林省教育厅启动了全省本科高校一流专业建设点互查交流工作。按照教育部一流专业建设点建设要求和吉林省教育厅统一部署,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本科高校一流专业建设点互查交流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的
旨在通过互查交流,总结阶段性建设成果,查摆短板弱项,突出优势特色,大力提升高质量人才培养能力,争创更多国家级一流专业,为建设吉林特色一流本科教育奠定扎实基础。
二、互检范围
2019年入选国家级和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通过专业认证的专业除外),具体名单见附件1。
三、互查工作组织
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统筹研究部署全省本科高校一流专业建设点互查交流工作。按照要求,我校将与吉林大学开展互查工作。
四、工作方式及步骤
此轮互查工作采取同类院校“交叉互检+线上研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步骤为:
1.高校自查自检阶段( 4 月 4 日-4 月 11 日)。学院(部)结合近几年建设情况,于4月4-8日对列入交流互查范围的一流专业开展自查自检工作,以专业为单位填报《吉林省本科高校一流专业建设点互查交流自评表》(见附件 2)和专业建设成绩清单、问题清单、任务清单等“三个清单”(见附件3),并于4月8日前,将附件2、3 材料电子版PDF发至zhangdan@nenu.edu.cn。
2.线上交叉互查阶段(4 月 15 日-4 月 19 日)。各高校按照互查交流工作分工组建专家团队,进行互查。
3.线上交流研讨阶段(4 月 20 日-4 月 27 日)。各高校与被查高校协商确定一流专业交流互查反馈研讨时间,在前期充分审阅专业材料、填写 “三个清单”草案的基础上,以腾讯会议方式就有关问题进行深入研讨交流(会议日程见附件 4)。
4.交流互查意见反馈阶段(4月30日前)。省教育厅汇总各校交流互查报送的“三个清单”,反馈至被查高校。各高校按互查交流反馈意见及时整改,加快建设。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部)要依托学院(部)教务委员会,组织各专业和相关领域专家,依据建设要求对一流专业建设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组织开展研讨和论证,认真查找问题和不足,制定下一步工作主要目标任务清单。申报材料要经各学院(部)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方可上报。
2.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统筹,明确任务分工, 压实专业主体责任,确保报送材料的真实性,确保按时间完成节点工作任务。
联系人: 张丹、刘佳
联系电话:13180886086、15568856127
教务处
2022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