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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春季学期本科课程缓考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学校2023年春季学期校历安排,我校教学工作即将进入课程考核阶段。根据《东北师范大学本科学分制教学管理暂行办法》(东师校发字[2004]38号)的要求,现将本科课程缓考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缓考的条件
  凡因病或其它特殊情况不能正常参加期末考试者,须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等材料,方能申请缓考。
  二、申请缓考的流程
  1.2023年6月19日10:00-2023年6月21日16:00,申请缓考的学生登陆本科教学服务系统进行缓考申请,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在学院(部)教务秘书办公室进行确认。
  2.2023年6月26日10:00前,各学院(部)教务秘书完成对申请缓考学生的审核工作。
  3.2023年6月28日16:00前,学校完成对申请缓考学生的审核工作。
  三、缓考课程考试时间
  缓考课程考试由学校统一安排,时间拟定于2023年秋季学期第二周进行,具体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四、相关要求
  1.各学院(部)须按照《东北师范大学本科学分制教学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对申请缓考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
  2.未按规定的程序、时间办理缓考手续者,按旷考处理。

  联 系 人:刘延涛
  联系电话:85099162

教务处
2023年6月15日


发布单位:     发布时间:2023-06-15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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