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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师范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证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长春市教育局关于2022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要求,现将我校师范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学院(部)负责此项工作的老师及时通知学生,组织学生网上报名并准备好相关材料。

  一、认定范围

  我校师范专业在籍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公费师范生和非公费师范生(师范类专业列表见附件5)。

  二、认定级别

  1.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2.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三、申请资格

  具备下述条件的我校师范专业在籍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教师资格证书。

  1.预计2022年9月中旬获得本科毕业证书的;

  2.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报语文学科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并取得相应等级合格证书;

  3.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4.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参加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成绩合格并取得由东北师范大学颁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四、申请认定流程

  (一)已离校返乡的学生(包括长春市户籍的学生)

  以社会人员身份,按照户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教师资格认定公告要求,在规定日期内完成网上报名、体格检查、现场确认等事项,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查看“中国教师资格网”的“2022年各省份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汇总”通知。

  请各学院(部)务必通知到相关学生,及时查看其户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二)未返乡在校居住的学生

  1.网上报名时间和申报对象:

  第一批次:5月16-27日。

  除持《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认定教师资格的2022届师范生以外的其他师范生;

  第二批次:6月8-21日。

  持《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认定教师资格的2022届师范生。

  2.网上报名流程: 

  (1)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按照网站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进行网报申请;

  (2)填表注意事项:请全部填写。

  A.申请资格种类: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申请任教学科:(须与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的笔试科目“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学科一致)

  认定省份:吉林省

  认定机构:长春市教育局

  现场确认点:东北师范大学(本科师范类毕业生)(* 学生报名时一定不要选择错误,否则无法认定,后果自负)

  工作单位:无

  专业技术职务,选择:“无”

  从事职业:学生

  B.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申请任教学科:(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不填写学科;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须与国家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学科一致;申请初级中学的,须与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学科一致)

  认定省份:吉林省

  认定机构: “长春市南关区教育局”

  现场确认点:“长春市南关区教育局”

  (* 学生报名时一定不要选择错误,否则无法认定,后果自负)

  工作单位:无

  专业技术职务,选择:“无”

  从事职业:学生

  (3)网上上传照片要求:上传近期彩色正面免冠白底电子登记照(格式为:JPG/JPEG,彩色白底,不大于200kb,宽290-300像素,高408-418像素,与现场确认提交的照片为同一底版)

  (4)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注册信息。提交信息成功后,系统将自动生成申请人此次报名的报名号及《教师资格申请表》等重要内容。请牢记报名的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网上报名期间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5)请在网上下载打印“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教师资格申请表”(须A4纸一式两份,不需要用彩色打印机打印);

  (6)报名结束以后,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五、体检及时间安排

  由于疫情原因,体检及时间安排暂定6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现场确认

  确认时间:6月13-14日

  确认地点:本部校区综合办公楼教务处218室

  (一)6月10日前,各学院(部)(包括报中学、小学、幼儿园的同学,材料单交)将附件1.《2022年师范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证上报材料审核情况表》报送教务处218室。

  (二)6月15日前,各学院(部)将装订后的学生材料和《照片粘贴单》报送教务处218室。

  1.材料装订顺序

  各学院(部)将每个学生须提供的材料按下列顺序装订后,再按照“审核情况表”的名单顺序排序。(材料上交:全部学生均需交(1)(2)(5)。教育部系统数据比对不成功的须交(3)到(4)原件)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A4纸一式两份,不需要粘贴照片);

  (2)《长春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专用表》见附件2、3(在指定位置贴上照片);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教育部系统数据比对成功的,无需现场提供,比对不成功的,申请人须自行将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拍照上传(照片大小为小于200KB,格式为JPG,证书必须正面、整体清晰)现场受理时须提供与上传照片相一致的普通话证书原件;

  (4)《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东北师范大学颁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教育部系统数据比对成功的,无需现场提供,比对不成功的,出具原件。 

  (5)《教师资格认定个人承诺书》。

  网上报名提交信息后,即可打印承诺书,须用A4纸打印。打印后请在“承诺人”处正楷书手写本人姓名,并在“年月日”填写签字日期后,将承诺书拍照上传(照片大小为小于200KB,格式为JPG,纸张必须A4竖版、正面、整体清晰)。签名后上传成功的《教师资格认定个人承诺书》,可在线预览《教师资格认定个人承诺书》上传效果。如预览时发现《教师资格认定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签名不清晰,请重新上传,上传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认定。现场受理须提供与上传照片相一致的承诺书原件一份。

  2.《照片粘贴单》样式见附件4,在《照片粘贴单》上粘贴小二寸彩色白底照片1张。(注意:该照片用于制作证书,必须与网上提交的照片为同一底版,人像比例合理,图像清晰,尺寸为30MM(宽)×40MM(高)。 照片粘贴时要少粘一些浆糊,以方便揭取照片粘贴证书上)。

  以上时间安排如因疫情原因调整,以最新通知为准。

  七、教师资格证预计七月初发放


  联系人:包老师  

  联系电话:85098393

  办公地址:本部校区综合办公楼教务处218室




教务处

2022年5月14日


发布单位:     发布时间:2022-05-14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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