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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秋季学期东北师范大学教材选用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各单位: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实施细则》《东北师范大学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为切实落实教材管理工作要求,做到“凡选必审”,学校决定持续开展2023年秋季学期教材选用审核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用范围
  本科、研究生培养方案中2023年秋季学期通识教育必修课、学科基础课、专业主干课、专业系列课、教师教育课等课程使用的教材。实训实践类等其他课程可根据课程教学实际需要,由学院(部)集体决定是否使用教材。
  二、选用原则
  教材选用应坚持思想性、适用性、先进性、优选性原则。选用教材必须经过审核。学院(部)是教材选用工作的责任主体。各类课程教材均应优先选用国家级、省部级规划教材、精品教材、获奖教材、全国统编教材、教育主管部门或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的教材、百强出版社出版的教材等,原则上要选用相应教材的最新版。
  三、选用程序
  1.教材初选:各单位以教研室等基层教学组织为单位,组织本学期承担教学任务的任课教师,根据教材选用原则,对每门课程备选教材进行择优比选、规范统一,并更换老旧版本。根据确定好的课程教材选用计划,填报《教材选用审批表》(附件2),连同样书(若无,可填报样书出版信息)一并提交学院审核。已有出版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所有对应课程均须选用目录内的教材最新版(附件3)。  
  2.教材审核:单位成立以教务委员会为核心的审核小组,召开教材审核会议(出席和邀请成员应不少于5人,其中应有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政治教育等领域专家,外文版教材审核还应有1位相关语种专家)。重点把好教材选用政治关和学术关,政治把关重点审核教材内容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学术把关重点审核教材内容的科学性、先进性和适用性。加强对哲学社会科学、境外教材(境外原版、境内翻译、境内影印)的审核。审查合格后报单位党委(或党政联席会)审查,单位党委(或党政联席会)对教材进行审查后,由党政主要负责人签署明确意见。
  3.结果公示:单位对选用结果在校内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填写的《教材选用审批表》(附件2)、《教材选用审核汇总表》(附件4)、《教材选用审核统计表》(附件5)签字盖章后,按照本科、研究生分别报送教务处和研究生院。
  4.审查备案:学校对各单位报送的教材选用情况进行总体审核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备案。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应高度重视教材选用工作,严把政治关和学术关,确保教材选用符合相关要求,有利于人才培养,同时如实准确填报教材选用信息,建设学院(部)教材库,完善教材选用机制,做好教材选用审核档案留存工作,教材管理档案以纸质和电子两种形式保存,做到“一教材一档案”。
  2.学校将持续加大对教材选用及使用情况的审查与检查力度,通过常态化开展教材审核、备案、定期检查等工作,确保教材选用规范,保证课堂教学质量。  
  3.根据吉林省教育厅高校教材管理与建设调研工作要求,学校在春季学期教材审核工作基础上,对审核签字和数据填写做了进一步完善,须按照最新要求予以填报。
  五、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在2023年9月8日(星期五)17:00前提交材料(签字盖章(附件2一式两份,附件4、附件5各一式一份),其中:
  1.本科教材纸质材料交至教务处教学建设与改革办公室(综合办公楼228室),电子材料发送至liuj100@nenu.edu.cn。
  2.研究生纸质材料交至研究生院学术学位培养工作办公室(综合办公楼332室),电子材料发送至pyc@nenu.edu.cn。
  本科教材联系人及电话:刘佳  85099348
  研究生教材联系人及电话:张俊岩 85098152

教务处
研究生院
2023年7月4日


发布单位:     发布时间:2023-07-04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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