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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师范类专业认证中期审核的通知

相关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教育质量评估中心《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状态保持监控工作办法(2023版)》(附件1)的相关要求,学校组织开展2024年度师范类专业中期审核工作,现将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本年度参加审核的专业
  汉语言文学、学前教育、心理学等3个专业(即2021年9月正式发文通过认证的专业)。
  二、中期审核内容及要求
  (一)提交《师范类专业认证持续改进证据清单》
  专业应重点针对认证报告(登录师范类专业认证管理信息系统https://tea.heec.edu.cn,下载查看认证报告)中提出的“主线”“底线”方面存在的问题,填写证据清单(附件2)。证据清单应如实证明支撑毕业要求的课程教学体系的整改情况和面向产出的内部评价机制的完善及运行情况,并根据证据清单形成“产出主线改进证据”“评价底线改进证据”和“其它主要问题改进证据”三类佐证和支撑材料。每类佐证和支撑材料分别形成1个PDF文件(附件3至5)。
  提示:证据清单中的“改进措施和落实效果的简要说明”是对改进证据的总结性概述,须针对问题,简明扼要地对改进思路、举措和成效进行写实性、完整性描述,充分向专家证明问题已得到改进和解决,“支撑证据”供专家进一步核查时使用。
  (二)提交2023年度持续改进备案材料
  专业应对照《师范类专业认证持续改进情况报备要求》(附件1),提交持续改进材料。具体包括:
  1.本年度修订的制度文件
  (1)修订制度文件汇总目录(附件6,含培养方案、教学大纲等)
  (2)本年度修订的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和产出评价制度文件(附件7)
  2.本年度开设课程的课程评价有关材料
  (1)课程评价材料汇总目录(附件8,含实习实践、毕业论文(设计)等)
  (2)课程考核材料(附件9)。包括:教学大纲;期末考核和过程性考核的考核要求及评分标准(评价量规)、成绩单;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报告;课程考核合理性审核单;课程考核质量评价单;期末考核和过程性考核的原始材料(优秀、良好、其他各2份)等。
  (3)实习实践材料(附件10)。包括:教学大纲;评分标准(评价量规);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报告(或总结报告);学生实习实践档案袋样本(优秀、良好、其他各2份)等。
  (4)毕业论文(设计)材料(附件11)。包括:教学大纲;评分标准(评价量规);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报告(或总结报告);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样本(优秀、良好、其他各2份,含论文终稿、开题报告、开题报告审核意见、中期检查表、答辩记录单、指导记录单、检测报告)等。
  (三)核查已备案的材料
  1.师范类专业认证整改工作方案
  专业须对照已提交的《师范类专业认证整改工作方案》,对整改工作的推进和成效进行全面核查,确保各项整改工作有效完成。
  提示:如专业未在系统中提交《师范类专业认证整改工作方案》,须补交《师范类专业认证整改工作方案》(附件12)。方案应对认证报告中提出的“主线”“底线”方面存在的问题全覆盖,聚焦支撑毕业要求的课程教学体系和面向产出的内部评价机制,提出整改计划。
  2.2021、2022年度持续改进材料
  专业须根据2023年度持续改进备案材料的相关要求,核查已备案的2021、2022年度持续改进材料是否完备,如未在相应年度提交材料或材料数量与质量不规范的,须补充提交。
  三、时间安排
  1.2024年1月17日前,教育学部、心理学院、文学院、外国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部、数学与统计学院、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体育学院(冰雪学院)等开设教师教育课程及通识教育课程的教学单位,须按持续改进材料要求,提供公共课的课程考核材料(附件9),转为PDF格式后发送到guomq101@nenu.edu.cn。
  2.2024年1月17日前,参加中期审核的各专业须将《师范类专业认证持续改进证据清单》(附件2)发送到guomq101@nenu.edu.cn;2024年2月15日前,各专业须按要求完成附件3至12,转为PDF格式后提交师范类专业认证管理信息系统,并完成对已备案的《师范类专业认证整改工作方案》和2021、2022年度持续改进材料的核查和补交工作。
  四、工作要求
  师范类专业中期审核和年度备案是专业认证的重要环节,也是专业申请第三级认证的重要依据。教育部教育质量评估中心将组织专家对中期审核材料和年度备案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结论为“中止认证有效期”的专业将被从通过认证专业名单中移除。
  相关学院(部)和专业须高度重视认证中期审核和年度报备工作,按时提交相关材料,将认证持续改进工作与本科教学综合改革、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新一轮审核评估自评自建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持续提升教师教育人才培养能力和水平。

  联系人:郭梦琪
  联系电话:85099971
  邮箱:guomq101@nenu.edu.cn

教务处
2023年11月24日

发布单位:     发布时间:2023-11-24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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