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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秋季学期开学初本科教学检查的通知

各学院(部):
  2023年秋季学期教学工作即将开始,为严肃教学纪律,保证教学秩序,现将开学初本科教学检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形式与时间
  1.检查形式:学院(部)自查与学校检查相结合。
  2.检查时间:2023年8月28日至9月8日。
  二、检查内容
  (一)常规检查
  1.课堂教学秩序
  排课、教室安排情况;未经批准的代课情况;教师迟到、提前下课、误课、随意调停课情况;学生迟到、早退、旷课、课堂出勤率情况。
  2.教学管理规范
  教学运行管理过程中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教学日历的执行情况;2023年春季学期教学档案的归档情况,特别是课程考核材料(含过程性考核材料、《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报告》和《课程考核合理性审核记录单》)归档的规范性和完备性;2023届毕业论文过程管理规范及论文质量情况;各项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特别提醒:本学期第9周前,各学院(部)须完成以下工作,学校将在期中教学检查中进行专项检查。
  (1)各基层教学组织须至少开展一次对2023年春季学期的课程目标达成情况和课程体系合理性的教学研讨,并形成有针对性和改进成效的会议纪要(模板见附件1);
  (2)各基层教学组织须对2023年春季学期课程考核的质量进行评价,并完成《课程考核质量评价单》;
  (3)各学院(部)教务委员须对《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报告》的质量及各基层教学组织围绕课程评价的研讨情况进行检查,并形成检查报告(模板见附件2)。
  (二)专项检查
  1.“马工程”教材使用情况
  对照最新已出版马工程重点教材清单(附件3),自查本学期“马工程”教材的使用情况,并填写《2023年秋季学期马工程重点教材使用情况统计表》(附件4)。确保应用必用、用好用足,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课堂、进头脑。
  2.听课制度落实情况
  根据《本科教育教学质量管理实施办法》(附件5)和《关于本科教学听课制度的规定》(附件6)的相关要求,各学院(部)党政领导、主管教学副院(部)长、学院(部)教务委员会委员、专业负责人、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辅导员、专任教师等各类人员本学期均须完成相应的听课任务,请各学院(部)及时提醒落实。
  温馨提示:开学初教学检查期间,逸夫教学楼、净月综合教学楼等配置录播设备的教室可以通过“课程信息中心”线上听课。具体开放线上听课教室及相关课程详见“课程信息中心”。
  三、工作安排
  (一)学院(部)自查(8月28日至9月8日)
  1.各学院(部)须成立以院(部)长为组长,主管本科教学工作的副院(部)长、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团委书记、本科教务秘书等为组员(至少3人)的开学初本科教学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开学初教学检查工作。
  2.各学院(部)每天须至少安排一位学院(部)领导班子成员值班(工作时间内),针对检查内容进行全方面检查,对发现的教学问题及时处理。
  3.各学院(部)本科教务秘书须每天至少提前10分钟到学院(部)办公室上班,并提前1天提醒第2天有课的任课教师按时上课。
  4.各学院(部)须于8月25日下班前,将《学院(部)领导值班安排表》(附件7)发送至联系邮箱;9月8日下班前,将《2023年秋季学期马工程重点教材使用情况统计表》(附件4)发送至联系邮箱。
  (二)学校检查(8月28日至9月8日)
  学校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随机检查,检查分组情况详见《2023年秋季学期开学初教学检查工作安排》(附件8)。 各检查组须于9月8日前将《2023年秋季学期开学初教学检查情况记录表》(附件9)发送至联系邮箱。

  联 系 人:王 松 郭梦琪 曹 帅
  联系电话:85099971
  联系邮箱:wangs971@nenu.edu.cn


发布单位:     发布时间:2023-08-25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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