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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成果培育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各单位:
  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是高校教学领域最高奖项,是我校“双一流建设”的重要支撑,是彰显学校教育教学水平的核心指标和学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的直接体现。为进一步凝练特色,总结成果,有组织、有策划、有实效地做好省级、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孵育和指导工作,进一步加大教学改革力度,加快建设高质量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学校决定以立项方式开展新一轮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成果培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教学成果的孵育和指导,先期发现和挖掘具有省级、国家级教学成果潜质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帮助优秀教学成果进一步理清改革思路,明确实施方案,科学规划实施路径,凝练特色经验,提升成果的总体水平和应用推广,带动提高相关领域人才培养能力,为省级、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申报奠定扎实基础。
  二、培育范围
  培育范围主要包括:在高等教育教学中,有关教育体制与机制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专业建设和课程改革、教材建设、课堂教学、实践(实验)教学环节和教学管理改革等方面取得的成果;在结合自身特点,推广、应用已有的教学成果,并在实践中进一步创新和发展,显著提高办学效益和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取得的成果。各学院(部)、各单位要对标国家最新文件要求,结合本科教学改革实际,聚焦人才陪养模式改革、专业建设、课程教材建设等核心内容进行重点培育。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条件
  1.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坚持正确的育人导向,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2.申报人应具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具有创新精神和丰富的教学与管理经验、具有清晰的成果培育思路以及对教学可产生显著效果的教学方案。
  3.申报人原则上应具有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作为第一完成人只能申报1个培育项目,主持或参与的培育项目总数不能超过2个。
  4.申报人能够按时、高质量完成培育项目预期目标,并能推动预期成果的教改实践与推广工作。
  (二)培育成果须具备的条件
  1.成果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提升人才自主培养能力、实现培养目标达成产生明显效果。
  2.先期具有一定教学改革的成果基础,重点关注已产生社会效益,已在实践中应用,已通过相关课题立项,已得到相关专家肯定的项目。
  3.具有明确的改革理念和建设思路,创新性强、特色鲜明、实践效果好,初步取得成果并已体现出应用推广价值。
  4.学院(部)应对本单位教师已取的教学改革成果进行梳理和整合,增强成果内在的科学性、理论性、创新性和实践性。鼓励跨学校、跨学科、跨学院、跨专业联合申报教学成果。
  四、培育类型
  1.委托培育:按照学校“十四五”规划部署,学校委托“双一流”学科、第五轮学科评估优秀及以上学科和近两届推荐参评国家教学成果奖的学院(部)和相关成果负责人进一步培育高水平教学成果。
  2.重点培育:按照整合资源、优化结构、明确方向、联合力量的原则,围绕学院(部)的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等,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出重点培育成果。
  3.一般培育:充分挖掘教师团队和个人的教育教学理论研究、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模式改革、实践教学改革等成果,由学院(部)组织开展成果培育。
  五、工作流程
  1.单位推荐。发挥学院(部)在教学成果挖掘、整合和提升中的主体作用。各单位要通过认真总结前期教学改革的成果经验,点面结合,重点挖掘和推荐具有潜在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水准的项目。每个单位择优推荐重点培育项目1项,一般培育项目1项(委托培育项目由学校根据前期建设情况,与相关单位共同商讨确定,不占本单位申报名额)。
  2.学校评审。在评审过程中,学校坚持“三个导向”,即:需求导向,聚焦国家人才培养关键需求,站位要高;问题导向,聚焦真问题,真正促进教学工作发展;成效导向,成果要有成效可推广可复制。学校按照成果“成熟一个,培育一个”的工作思路,组建评审组,评选确定教学成果培育项目予以立项。
  3.培育指导。学校将开展多元辅导,邀请国内、校内专家开展教学成果培育辅导培训,国家级、省级教学成果奖案例展示和经验分享等;同时,聘请校内外专家全过程指导,协助学院深入挖掘、提炼和整合成果内容,提升成果水平和竞争力。
  4.项目管理。学校对于教学成果培育项目开展全过程监管,按照“能上能下,动态进出”的原则进行管理。成果培育周期两年,一年进行中期检查,两年验收。学校给予委托培育项目每项每年5-10万元研究经费支持;重点培育项目每项每年1-3万元研究经费支持;一般培育项目经学校备案,由学院(部)给予经费支持。对于培育成果中期检查不合格,取消培育资格;培育成果中期检查末位淘汰10%;一般培育成果需参加中期检查,前10%增补为重点培育成果。
  六、工作要求
  1.要高度重视。各学院(部)作为教学单位,要把教育教学成果将培育申报作为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提升教学水平的重要抓手,建立本学院(部)教育教学成果奖培育体系,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培育机制,明确工作责任,在人才、经费、条件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2.要聚焦重点难点。各单位要紧密结合我国高等教育发展趋势,对接我省高等教育领域重大发展改革项目,聚集教育教学改革的重点、难点问题,系统研究、梳理和挖掘教育教学中的优势特色,择优推荐教学成果培育项目。鼓励学院(部)与其他学院(部)、其他高校、行业、企业间开展联合培育。
  3.要注重凝练提升。各单位对历年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进行系统梳理、科学整合、凝练提升,形成具有创新性、示范性的,具有培育前景和价值的教育教学成果。
  4.要强化跟踪指导。各单位以专题研讨、专家指导等方式,聘请高水平专家对拟推荐项目进行持续指导、改进,努力提升拟推荐的教育教育成果水平和质量。
  七、申报材料及要求
  请各单位于8月21日前将《高等教育教学成果(本科)培育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提交word版及PDF版)《高等教育教学成果(本科)培育项目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提交word版及签字盖章的PDF扫描件)发至:zhangdan@nenu.edu.cn。

  联系人:张丹、杨志,联系电话:85099348

教务处
2023年7月14日

发布单位:     发布时间:2023-07-14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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