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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工作的预通知

各学院(部)、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 号),打造一流本科课程,提升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现学校决定启动第三批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课程校内遴选申报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推荐课程须为普通本科高校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课程类别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以及通识教育课等独立设置的本科理论课程、实验课程和社会实践课程等。
  二、申报类型
  本次申报课程包括线上一流课程、线下一流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社会实践一流课程四类。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申报工作另行通知。
  三、申报条件
  1.申报课程须站在“立德树人”“以本为本”的战略高度,将课程思政元素融入课程建设全过程,提高课程的“两性一度”。 课程内容不得存在任何思想性和科学性的问题。
  2.申报课程须于2023年1月31日前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在同类课程中特色鲜明、教学效果良好,并承诺入选后将持续改进(至少5年)。
  3.此前参加过首批、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但未通过认定的课程,须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在上次推荐之后至少经过一个完整教学周期的改革实践方可申报。
  4.其他要求详见《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附件1) 及《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遴选推荐的通知》(附件2)。
  四、申报限额
  每个单位原则上限报3门课程,第一批和第二批国家一流课程获批率超过60%的限报4门课程,无获批的限报2门课程,具体获批情况另行通知。线上课程不占名额,通识教育必修课程不占名额。
  五、申报程序
  1.教师个人(团队)申报,各单位教务委员会评审论证,由申报单位统一填写推荐课程汇总表,并进行排序上报。
  2.学校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推荐课程名单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适时向教育部和吉林省教育厅推荐申报。评审方式和时间另行通知。
  六、材料提交
  1.《第三批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含附件材料(附件3,一式10份),合订成册,教师及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其中附件材料须教务处盖章的暂不盖章,但须完整提供,并经教务秘书审核确认,说课视频和教学实录视频暂不提供,政治审查意见由课程负责人所在学院(部)或单位党委出具。
  2.《第三批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附件4,一式1份)。
  请各学院(部)、各单位于6月25日(星期日)前提交上述材料纸质版,交至教务处教学建设与改革办公室(本部校区综合办公楼228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iuj100@nenu.edu.cn。
  七、其他事项
  1.请各学院(部)、各单位高度重视本次申报工作,优先推荐名师名课,组织教学团队、整合资源、集体论证,合力打造一流课程。
  2.请务必保证本次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申报课程名称、授课教师(含课程负责人)须与教务系统中已完成的学期一致。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取消一流课程申报资格。

  联系人:刘佳  张丹   联系电话:85099348


发布单位:     发布时间:2023-06-07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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