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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促进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推进实验教学改革,加强实践育人工作,提升创新人才培养能力,按照《关于展东北师范大学2024年度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等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度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
  承担本科教学工作的实验教学中心及教学实验室。以学院(部)为单位申报,每单位限申报一项。
  体育学院的体育与国防教育课、外国语学院的大学外语课、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的大学信息技术和现代教育技术课、马克思主义学部的思想政治教育课、心理学院的青少年学习与发展等通识教育课程及跨学院的大类平台课(物理学院的大学物理实验室、化学学院的大学化学实验室等)的建设项目严格依据课程需求单独申报,不占所在学院(部)的申报额度。
  二、建设思路和要求
  各学院(部)要加强顶层设计,统筹贷款专项和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以下简称改善办学条件专项)的使用,坚持量入为出,注重建设规划,避免重复建设,防止低层次建设,保证建设规划与人才培养目标相切合,找准解决制约人才培养目标达成的关键性问题,确保实验条件有效支撑人才培养目标的达成。进一步提升教学实验室的建设理念、明确建设思路、把握建设重点:建设重点由常规建设转向平台建设、特色建设;由传统的仪器设备更新转向新理念、新思路指导下的新型实验中心建设;突出公共实践平台或专业实践平台的建设亮点,并加快公共实验室整体信息化建设。鼓励开放实验室建设和跨学院跨专业共享实验室建设。
  三、建设内容
  1.新理念、新思路指导下的实验中心平台建设、特色建设。
  2.重点支持2020版人才培养方案的实践教学环节所需的基本教学条件建设。
  3.重点支持基础性实验所需的实验条件建设,适当支持综合性实验条件建设。
  四、经费管理
  1.申报额度
  2024-2026年申报及规划额度需符合以下要求:
  (1)使用改善办学条件专项还贷款的,年还贷款额度在100万及以上的学院(部),申报额度一般不超过50万;年还贷款额度在50-100万的,申报额度一般不超过60万;年还贷款额度低于50万的,申报额度一般不超过80万;主要用于支持基础性实验所需仪器设备的更新和补充。
  (2)年还贷款额度低于50万且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改善办学条件专项支持三年总额度低于100万的学院(部),申报额度一般不超过100万。
  (3)跨学院大类平台课的申报额度一般不超过50万,通识教育课程的申报额度一般不超过100万。
  符合(2)和(3)(仅限通识教育课程)申报额度的单位,学校鼓励申报单位系统论证、整体规划、集中实施,如却有必要可申请将2025、2026年度的规划额度用于2024年度。
  2.支出范围
  实验教学(管理)仪器设备购置、实验教学(管理)软件及仪器配套软件购置(不含图书资料及耗材)。各学院(部)应尽量减少通用设备的购置比例,原则上不支持笔记本电脑和单价1000元以下设备。
  五、申报与评审流程
  (一)申报
  申报单位须结合本单位本科实验教学实际需求,制定2024-2026年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方案,组织专家对建设方案进行充分论证,并报学院(部)教务委员会审议,党政联席会审批。
  申报单位须于2023年6月9日前,提交以下申报材料,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
  1.《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书(2024年度)》(附件1,提交PDF版和Word版,PDF版要求最后一页为签字盖章的扫描件);
  2.《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支撑材料(2024年度)》(附件2,提交Word版);
  3.《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评估论证报告(2024年度)》(附件3,提交Word版和PDF版,PDF版要求为签字盖章的扫描件,项目评审时需提交原件);
  4.《固定资产购置前评估论证报告(单价40万以上设备)》(附件4,提交Word版和PDF版,PDF版要求为签字盖章的扫描件,项目评审时需提交原件),仅需论证未入库设备,附三个厂家的询价单(PDF扫描件,一个设备一个PDF文档,以设备名称命名,厂商或代理商盖章版本);
  5.《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三年规划表(2024-2026年)》(附件5,提交Excel版和PDF版,PDF版要求为签字盖章的扫描件);
  提交方式:全部材料放入一个文件夹压缩后,以“学院(部)名称+实验室建设项目名称”命名,发送至邮箱:wangx166@nenu.edu.cn。
  (二)评审
  申报单位以“建设规划与人才培养目标的切合度,实验条件对人才培养目标的保障度”为标准,突出问题导向,从实验中心的“建设基础(2021-2023年修购基金投入情况、取得的成效;2023年修购基金执行情况;面临的问题)、三年规划(解决的关键问题、建设目标、建设思路、建设内容、人才培养预期成效、学科建设预期成效)”及2024年度建设项目的“建设必要性(解决的关键问题、建设目标、建设思路,人才培养预期成效、学科建设预期成效等)、建设方案(新增实验项目的必要性、仪器设备配置情况、40万以上设备的必要性、实验教学组织、经费预算、执行进度等)、建设条件保障(建设用房落实、配套经费等)”等方面准备汇报材料(汇报PPT模板见附件6)。
  每一个建设项目的陈述时间为10分钟,专家提问10分钟。学校预计于6月中旬开展评审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评审后材料提交
  评审后5天,申报单位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书(2024年度)》(修改版)(附件1,以“学院(部)名称+实验室建设项目名称(修改版)”命名,提交PDF版和Word版,PDF版要求最后一页为签字盖章的扫描件)
  2.《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书(2025、2026年度)》(附件7,提交PDF版和Word版,PDF版要求最后一页为签字盖章的扫描件)。
  提交方式:全部材料放入一个文件夹压缩后,以“学院(部)名称+实验室建设项目名称”命名,发送至邮箱:wangx166@nenu.edu.cn。
  六、具体要求
  1.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结合本科人才培养体系对实验教学的要求,认真组织规划。
  2.各学院(部)要做好顶层设计,着眼未来三年教学实验室建设规划,协调好各学科各专业之间的发展,申报2024年度建设项目,做好2025、2026年度的规划。 鼓励开放实验室建设和跨学院跨专业共享实验室建设。2024年度建设项目优先支持2022、2023年经教育部评审入库未安排的设备,未列入2024—2026年度规划的设备一般情况下不再支持。纳入学校虚拟仿真项目培育计划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3.各学院(部)要充分发挥教务委员会的作用,同时鼓励各单位外聘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估。
  4.“申报书”要在全院教师中广泛征求意见,要求公开征求意见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联系人:王希 刘海波
  联系电话:85099268
  邮 箱:wangx166@nenu.edu.cn


发布单位:     发布时间:2023-05-29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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