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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宝钢优秀教师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宝钢教育基金会要求和我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将我校2023年度宝钢优秀教师奖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奖项设置
  宝钢优秀教师奖2名,宝钢优秀教师特等奖提名人1名。宝钢优秀教师奖奖励金额1万元/人,宝钢优秀教师特等奖提名奖奖励金额3万元/人,宝钢优秀教师特等奖奖励金额10万元/人。
  二、申报对象
  在我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及以上,且近三年内未曾获得过宝钢教育奖的我校在编教师。
  三、评选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结协作精神,爱岗敬业,师德高尚,治学严谨,教书育人。
  2.坚持工作在教学第一线,近三年须连续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每学年完成本科生、研究生的公共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在64学时以上,且教学效果好,深受学生和同行好评。
  本科生课程包括通识教育课、教师教育课、学科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大类平台课)、专业主干课、新型教改课(新生研讨课、专业导学课、学科理解课、跨学科理解课等)、课程思政课(校级及以上课程思政建设项目的依托课程)、学校备案的基地班课程、荣誉课程等。研究生课程包括公共必修课、学位基础课、专业必修课和公共选修课等。(课程教学工作量按每1学分20学时(课时)计算,多位教师授课的按照实际授课课时计算。)
  3.各学院(部)按照评选条件对候选人各方面的情况进行严格审核,经学院(部)教务委员会评议,学院(部)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在本单位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后向学校推荐。
  4.注重因材施教与学生的“五种能力”(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的培养,并取得显著成效;其直接培养、指导的学生在科学研究、竞赛、设计、创新实践和社会服务等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5.有与职称相应的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特别是能够将学科前沿知识和科研成果融入教学实践中。
  四、评选程序   
  (一)学院(部)推荐
  1.各学院(部)可采取学生推荐、教务委员会推荐和教师个人自荐的方式,产生本学院(部)候选人名单。推荐名额不限制,排序上报。鼓励各学院(部)创新形式,积极组织学生推荐。
  2.各学院(部)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掌握推荐标准。推荐中要注重申报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全面衡量申报人的各方面表现。在此基础上:侧重申报教师对学生思想政治素质的教育和影响,以及对学生“五种能力”培养成效的考核。并注意向疫情期间线上教学投入大效果好的教师、从事基础课教学工作的教师及中青年教师倾斜。
  3.各学院(部)按照评选条件对候选人各方面的情况进行严格审核,经学院(部)教务委员会评议,学院(部)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在本单位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后向学校推荐。   
  (二)学校评审
  1.资格审核
  学校对被推荐教师进行资格审核。6月1日前,完成资格审核后向学院公布资格审核通过名单。
  2.公开课
  各学院(部)须组织通过资格审核的候选人在2023年6月26日前开展一次不少于45分钟的线上教学公开课,公开课须采取线上线下同步教学的形式,邀请学院(部)师生观摩,并提前一周向学校备案并面向全校师生发布公开课活动公告。公开课须包括以下环节:
  (1)授课(不少于40分钟):完整的一节线上教学课堂实录,要求教师出镜,并须告知学生可能出现在视频中,此视频会公开。
  (2)说课及教学反思(10分钟以内):含课程概述、本节课的教学设计思路、教学方法、创新特色、教学效果评价及课程思政融入等。   
  (3)为发挥公开课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加强教学交流与研讨,各学院(部)可增加专家点评、教学研讨等环节,增加的环节不列入评审内容。   
  公开课作为重要的评审材料,须全程录像。可由学院(部)自行安排录制,亦可申请学校录制团队(如选择学校摄像团队,学校统筹安排录制工作,费用由学校承担)。
  3.综合评审   
  学校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拟定推荐候选人。
  4.公示与备案
  推荐侯选人经学校认定并在学校网站公示无异议后,报宝钢教育基金会秘书处。   
  五、材料报送   
  各学院(部)须按照规定时间将以下材料(word版和加盖公章的PDF彩色扫描版)的电子版发送至caos009@nenu.edu.cn。
  (一)5月30日前须报送的材料
  1.《2023年度宝钢优秀教师奖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
  2.《2023年度宝钢优秀教师奖推荐表》(见附件4)。
  3.《宝钢优秀教师奖评审表》(见附件5)。
  4.《申报教师近三年教学工作情况》(见附件6)。
  提示:《评审表》中第三项、第四项的教学改革项目及教学成果一览表,须与“本科教学成果管理系统”保持一致,如数据有误或缺失,请于5月30日前将系统中的相关数据进行更正补充,最后数据以资格审核时的系统数据为准。《评审表》第五项的主要科研成果,须提供科技处或者社科处出具的科研成果一览表(科技处或者社科处成果管理平台导出的电子版即可),最后科研成果数据以资格审核时的系统数据为准。
  (二)6月5日前须报送的材料
  5.《宝钢优秀教师奖公开课信息表》(详见附件7)、《宝钢优秀教师奖公开课简介》(详见附件8)及公开课所在课程的《教学大纲》、最近一学期的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报告或试卷分析报告。
  (三)6月26日前须报送的材料
  6.宝钢优秀教师奖候选人宣传材料(详见附件9)。
  7.宝钢优秀教师奖候选人的公开课视频。(授课、说课及教学反思都须为独立视频)。
  提示:由学院(部)自行录制的,使用优盘报送到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本部校区综合办公楼228室);由学校摄像团队录制的,教师签字确认后由摄像团队报送。
  六、相关要求
  1.各学院(部)应加大评选工作的宣传力度,扩大学生和教师的参与度,推荐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教学成果丰富的教师参加评选。
  2.各学院(部)要将评选工作与提高线上教学质量、引导教师崇尚教学、研究教学、投入教学有机结合起来;与推动学院(部)本科教学综合改革工作特别是课程考核评价改革、“创造的教育”示范课堂建设及线上教学模式改革有机结合起来;与教师教学发展特别是青年教师教学能力的培育有机结合起来。   
  3.获奖教师要积极参与学校和学院(部)的教学建设与改革工作,特别是在课程考核评价改革、教学研究、教学改革、教学团队建设、青年教师指导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联 系 人:曹 帅
  联系电话:85099971
  电子邮箱:caos009@nenu.edu.cn
  学校公开课视频录制联系人:龙安靖 
  联系电话:13304309778

教务处
2023年5月22日

发布单位:     发布时间:2023-05-23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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