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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东北师范大学本科教学综合改革 “揭榜领题”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和新一轮“双一流”建设工作总体部署,进一步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促进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学校现启动实施本科教学综合改革“揭榜领题”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项目研究要聚焦国家和学校本科人才培养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落实国家高等教育重大战略需求,破解我校本科教育改革重难点问题,研究成果能够为学校一流本科建设与发展提供评估指导与决策咨询,进而培育国家级本科教学改革项目。   
  二、项目类别与资助经费   
  1.本科教学综合改革“揭榜领题”重点项目:拟资助5-8项,每项资助经费5-10万元,研究周期原则上为1-2年。   
  2.本科教学综合改革“揭榜领题”一般项目:拟资助10-15项,每项资助经费1-3万元,研究周期原则上为1-2年。   
  三、选题要求   
  1.重点项目:申报人需紧紧围绕《东北师范大学本科教学综合改革“揭榜领题”项目选题指南》(见附件1),结合个人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在不改变选题主旨方向的前提下,可自行拟定具体题目。   
  2.一般项目:申报人可以参考选题指南自主拟定题目,也可以根据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发展前沿与我校本科教育目标地位、优势特色自主拟定相关题目。   
  四、申报要求   
  1.项目主持人应为我校在编、在岗教师。   
  2.重点项目主持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一般项目主持人原则上应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含助理研究员等)或博士学位。   
  3.支持鼓励组建团队,开展跨学校、跨学院、跨学科间合作研究,鼓励开展国际合作研究。   
  4.主持人同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且最多可以再参与1个项目;项目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可以参与2个项目。项目组成员限定在10人以内(含主持人),学生作为项目组成员不得超过2人。   
  五、项目管理   
  1.立项管理。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立“揭榜领题”项目名单。项目评审坚持评审标准,优中选优,宁缺毋滥。严禁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项目立项,并在全校通报。   
  2.过程管理。项目按照《东北师范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进行管理。项目原则上不得中途调整项目组成员和研究计划、预期成果;确因特殊情况需调整的,项目主持人应在中期检查时,说明变更情况和原因,由学校组织专家进行审批。   
  3.结项管理。项目基于本科教学实际,着力产出一批标志性成果,为学校本科教学相关决策提供支撑。项目原则上应在规定年限内结项,逾期结项的项目将给予撤项处理。项目如若未通过结项验收,学校将取消主持人两年内申报教务处相关项目资格。   
  六、材料报送   
  申报人填写《东北师范大学本科教学综合改革“揭榜领题”项目(重点、一般)申请书》(见附件2),并于2023年3月27日(星期一)前发送电子版至zhangdan@nenu.edu.cn,同时报送《申请书》纸质版(签章)一式5份至教务处教学建设与改革办公室(本部校区综合办公楼228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张丹、杨志   
  联系电话:85099348

附件:

 附件1:东北师范大学本科教学综合改革“揭榜领题”项目选题指南.docx

 附件2:东北师范大学本科教学综合改革“揭榜领题”项目(重点、一般)-申请书.doc

教务处
2023年3月10日

发布单位:     发布时间:2023-03-1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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