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东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2016年7月修订)》(东师教字【2014】004号)的要求,各学院(部)须制定各专业准入细则,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专业准入细则的制定,要基于《东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2016年7月修订)》,结合本学院(部)实际情况,确保最大限度满足学生的专业志趣,并通过专业准入机制促进专业建设,确保转专业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二、专业准入细则的制定要广泛征求教师及学生意见,要求在学院(部)师生中公开征求意见不得少于5天,召开师生代表座谈会不得少于一次。
三、各学院(部)制定的专业准入细则须教授委员会和教务委员会通过,并在学院(部)全体师生中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天。
四、本次制定的专业准入细则从2016级学生开始施行。
五、各专业准入细则须于11月11日前报送教务处学籍管理办公室,电子版发至linmy100@nenu.edu.cn。
工作联系人:金松 电话:85098320
附件1 各学院(部)专业准入细则(模板)
附件2 专业准入细则制定过程规范表
附件3 东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2016年7月修订)
教务处
201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