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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春季学期试卷查阅工作的通知

全体学生、各学院(部):

2015年春季学期成绩录入工作已基本结束,学生可以通过本科教学服务系统查询到相应成绩。根据《东北师范大学课程考核管理规定》要求,现开展2015年春季学期试卷查阅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面向对象

2015年春季学期课程考核结果存在疑问的全日制本科生。

二、核查时间

2015831-2015915日。

三、工作步骤

1911日前,对课程考核成绩有疑问的学生填写《东北师范大学试卷查阅申请单》向所在学院提出查阅试卷的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2911日前,学院教务秘书对学生申请汇总后,提交开课单位所在学院进行核查。

3914日前,学院完成核查工作。学院核查人员须将核查结果填写在《东北师范大学试卷查阅申请单》上。

核查无误的,由开课单位把核查结果反馈给学生所在学院,学生所在学院反馈给学生。

确属试卷评阅人阅卷失误需要更正的,开课单位把《东北师范大学学生查阅试卷申请汇总表》、《东北师范大学试卷查阅申请单》、更正试卷的复印件汇总后报送教务处进行审核。

4、教务处审核无误后,由教务秘书通知任课教师进行成绩更正,任课教师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成绩更正工作。核查结果应由开课单位通知学生所在学院,并由学生所在学院向学生反馈。

四、相关要求

1、各学院需高度重视试卷查阅工作,确保课程考核的严肃性和公正性。不得无故不受理学生的试卷查阅申请。

2、查阅试卷必须经开课学院主管教学工作的院长批准,由任课教师、教务秘书、主管教学工作的院长和教务委员会的一名成员共同进行核查。并在核查结果处签字(盖章无效)。

3、试卷核查处理工作要求2015915日前完成,逾期不予受理。

4、学生对以前学期课程考核成绩有疑问的,也须于此次核查期间提出试卷查阅申请,预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刘延涛

联系方式:85099162

附件:1东北师范大学试卷查阅申请单

      2东北师范大学学生查阅试卷申请汇总表

 

 

教务处

2015826


发布单位:教学运行管理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08-28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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