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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级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完善因材施教的体制机制,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学习环境,促进学生的个性化发展,根据《东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20167月修订)(东师教字[2014]004号),现就2016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工作原则、要求、学生申请基本条件、组织机构及职责等按照《东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20167月修订)(东师教字[2014]004号)实行。

二、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 2017410-13日,各学院(部)成立工作组,通过各学院(部)网站对本学院(部)专业准入细则(见附件2)进行公布,并通过教学服务系统填报计划接收人数、接收条件、考核内容、考核方式、考核时间以及咨询方式等内容,报学校审核。

2. 2017418日前,学校对各学院(部)填报的接收和考核信息进行审核。

3. 2017419-21日,各学院(部)安排专人负责对本单位转专业工作相关政策细则进行解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见各学院(部)专业准入细则。

4. 2017424-27日,申请转专业的学生登陆教学服务系统,进行转专业申请。所有申请转专业学生须于28日再次登录系统确认已送审,如送审成功,“转出学院审核状态”应显示为“审核中”,逾期未送审视为放弃转专业资格。

5. 201753日前,各学院(部)通过教学服务系统对申请转出的学生进行审核。

6. 2017516日前,各学院(部)按照公布的转专业工作细则对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全面考核,确定转入名单,并通过教学服务系统对考核结果进行报送。同时将通过教学服务系统打印的《2016级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学院拟接收学生名单》报送教务处学籍管理办公室。

7. 2017522日前,学校对转专业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并在网上对转专业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一周。

8. 2017530日前学校在教学服务系统中完成转专业学生的学籍转入、转出工作。获准转专业的学生按照《关于转专业学生住宿办理的通知》相关要求办理公寓调整等手续。

9. 201794日前,不适应新专业学习的学生填写《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撤销申请表》(附件3),向学校申请转回原专业,并在退补选期间重新选课。逾期不再受理。

10. 201710月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届时按《关于开展转专业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完成相关课程的成绩认定工作。

11. 20171030日前,转专业学生登录本科教学服务系统,申请更换学生证。

 

联系人:金松   林美宇

联系电话:85098320

教学服务系统网址:http://dsjx.nenu.edu.cn/

 

附件1东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

附件2 东北师范大学各专业准入细则汇编

附件3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撤销申请表

附件4教学服务系统转专业操作说明(教务秘书)

附件5教学服务系统转专业操作说明(学生)

教务处 

201746

 

 

发布单位:学籍管理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04-06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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