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关于实施吉林省高等学校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通知》吉教高字[2015]9号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开展吉林省高等学校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的申报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卓越工程师计划”主要面向工学类本科专业,我校申报名额为3个。
二、申报条件及建设要求
具体参见《关于实施吉林省高等学校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通知》(见附件1),获批吉林省高等学校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的项目,学校将根据吉林省的相关政策及项目建设实际需要给予经费资助。
三、申报材料
1.《吉林省高等学校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汇总表》(见附件2)一式1份;
2.《吉林省高等学校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申报书》(见附件3)一式7份,《申报书》最后附校企合作协议书扫描件,装订在一起;
3.PPT汇报文稿(汇报时间为10分钟)。
请申报单位将上述材料的纸质材料于2015年6月15日之前报送至教务处教学建设与改革办公室(本部校区综合办公楼228室),电子版发至:liuj100@nenu.edu.cn。
具体汇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 系 人:刘 佳 王 箭
联系电话:85099348
附件:1.关于实施吉林省高等学校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通知
2.吉林省高等学校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汇总表
3.吉林省高等学校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申报书
教务处
2015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