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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东北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校内自评整改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东北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评建工作方案》(校发【2016】47号)和《东北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校内自评工作方案》(校发【2016】48号)的工作安排,我校于5月26日完成了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校内自评实地考察工作,校内自评工作在6月进入第三阶段,即学院(部)整改阶段,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校内自评整改工作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突出内涵建设,突出特色发展;通过评估强化办学合理定位,强化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强化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主要工作及时间安排

    (一)研制整改方案

根据《东北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校内自评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校内自评结束后,进入学院(部)整改阶段。各学院(部)应根据自评专家组反馈意见及评估报告,重新审视影响学院(部)改革发展大局的主要问题、关键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在充分讨论研究的基础上,实事求是,不回避问题,在全院(部)内达成共识,从整改目标、整改工作思路、整改内容与措施、整改分工和时间安排等方面形成《学院(部)本科教学工作自评整改方案》(模板见附件)。

7月6日前,各学院(部)将《学院(部)本科教学工作自评整改方案》电子版发送到guomq101@nenu.edu.cn纸质版经学院(部)长签字后加盖公章,报评建工作办公室(校部楼二楼会议室或教务处228室)。

    三、落实整改方案

 各学院(部)应稳步有序落实整改方案,整改方案研制和相关整改工作可同步进行。

    1.学院(部)领导班子和全体教师要深入学习相关文件,深刻把握审核评估内涵,正确理解自评专家组提出的反馈意见,目标是提高对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的认识,统一学院(部)教师对本科教学的工作思想。

    2.完成学院(部)级教学档案的整理和建设工作。教学档案、试卷和毕业论文(设计)需要根据学校相关教学管理文件,重新进行规范检查和存档。对于在实地考察和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学院(部)应予以完善,不能完善的需有学院(部)教务委员会通过的情况说明,对于存在明显失职和过错的应依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完成学院(部)级教学管理文件的整理与修订。

    4.修改《学院(部)本科教学工作自评报告》,自评报告的修改应以《关于开展东北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校内自评工作的通知》中的相关要求一致,要以审核评估“五个度”为主线,要求重点突出、文字精炼,建议文字总量一般不超过2万字,问题及原因部分务必分析透彻,解决措施应符合学院(部)实际并具有可操作性。7月8日前,各学院(部)将修改完成后的《学院(部)本科教学工作自评报告》发送到guomq101@nenu.edu.cn纸质版经学院(部)长审核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报评建工作办公室(校部楼二楼会议室或教务处228室)。

    5.完成校内自评各支撑材料的整理与修改,对自评材料进行梳理,如有需要修改或添加,请尽快进行原有材料的替换工作。

   (三)学校检查验收

学校将组织人员对各学院(部)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和完成进度进行检查验收。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部)领导班子要高度重视本科教学审核评估校内自评整改工作,认真学习教育部审核评估方案,正确理解审核评估内涵,在全院(部)师生内部达成共识。

    2.各学院(部)要切实做好本学期本科教学相关工作,认真落实学校相关教学管理制度,规范整理教学档案。

 

附件:学院(部)本科教学工作自评整改方案(模板)


 

    联系人:洪敬辉   郭梦琪      联系电话:85099971

 

 

  评建工作办公室

2016年6月20日

发布单位: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06-2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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