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了规范学校的教学秩序,确保教学任务的完成,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调课、停课、补课、代课行为的管理,创建优良教风、学风,根据《东北师范大学本科教学管理工作规范》和《东北师范大学本科教学教师工作规范》的相关要求,特制订《东北师范大学调(停、补、代)课管理办法》(见附件1)。现向各学院(部)征求意见和建议。
一、征求意见范围
学院(部)教授委员会成员、学院(部)教务委员会成员、学院院(部)长、主管教学副院(部)长、副书记、教务秘书、辅导员、学生代表等。
二、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组织有关人员对征求意见稿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并将意见汇总后于10月19日前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教务处教学运行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鲍乃源
联系电话:85099162
附件1.东北师范大学调(停、补、代)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东北师范大学调(停、补、代)课管理办法意见汇总表
教务处
201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