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关于2015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有关问题的说明》(教高司函〔2015〕24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有关工作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15年度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具体参见教育部《关于2015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有关问题的说明》(见附件1)。
二、申报程序
1.7月16日11:30前提交材料: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备案专业)申请汇总表》(见附件2)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见附件3)
汇报PPT(10分钟)
附件2和附件3纸质版一式9份,送至教务处教学建设与改革办公室(本部校区综合办公楼228室),电子版及汇报PPT发至:liuj100@nenu.edu.cn。
2.7月17日:进行校内审议。
3.7月18日—7月25日:学校公示。
4.7月26日:电子申报材料提交教育部管理平台。
5.8月1日—8月31日:教育部公示。
6.9月30日前:上报公文及公示问题处理意见。
请各学院(部)根据时间安排做好相关工作。
联 系 人:刘 佳 郭梦琪
联系电话:85099348
附件:1.关于2015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有关问题的说明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备案专业)申请汇总表
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
教务处
201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