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学校于2015年开展了第四批“通识教育选修核心课程”项目的立项工作,根据“通识教育选修核心课程”项目建设周期和要求,学校决定启动第四批“通识教育核心选修课程”项目(名单见附件1)年度检查工作,本次年度检查将通过实地听课检查、项目负责人自查两种方式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地听课检查
(一)检查要求
学校对第四批“通识教育选修核心课程”项目立项课程进行听课检查,组织专家进入课堂实地听课。专家填写《第四批“通识核心选修核心课程”听课记录表》(见附件2,一式1份),从主讲教师情况、学生听课情况和总体印象评价三个方面对立项课程做出评估,并对课程建设提出具体的意见和建议。每门课程实地听课检查不少于5人次。
(二)材料提交
请各位听课专家于6月22日前将听课记录表电子版发至:reny708@nenu.edu.cn,或直接将纸质版交至教务处教学建设与改革办公室(本部校区综合办公楼228室)。
二、项目负责人自查
(一)检查要求
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建设要求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自查,包括课程开设情况、教材出版和教学研究论文发表情况等。项目负责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1.《第四批“通识教育选修核心课程”项目年度检查表》(见附件3,一式3份,至少含1份原件);
2.正式出版的教材1本(套),或教材出版合同电子扫描件(若无出版合同,需提供教材电子文稿)。
(二)材料提交
请各项目负责人于5月18日前将以上材料纸质版交至教务处教学建设与改革办公室(本部校区综合办公楼228室),电子版发至reny708@nenu.edu.cn。
联 系 人:任 悦 张 丹
联系电话:85099348
附件:1.
东北师范大学第四批“通识教育选修核心课程”项目名单.doc
2.
东北师范大学第四批“通识教育选修核心课程”听课记录表.doc
3.
东北师范大学第四批“通识教育选修核心课程”项目检查表.doc
教务处
2018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