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加强大学生实践教育基地及非师范专业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学校决定组织“大学生实践教育基地”建设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1.申报时间:自发布通知之日起截止到2015年7月19日。
2.申报对象:拟参加“我校与朝阳区、净月高新技术开发区协同创新实验区(UGE)秋季学期的非师范专业、师范普通类专业。学院(部)可自愿申报。
3.学院负责组织申报,每个学院申报填写一份申报书。
4.实践教育基地建设与实施应与课程计划相符。
5.实习附加经费与原实习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相同。
6.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 rcpy@nenu.edu.cn。纸质申报材料5份报送教务处教师教育创新实验区办公室(226室)
联系人:张志伟 85098325
附件: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
教务处
UGE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