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教务公告
关于2016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入学资格复查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决定对2016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工作要求

  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本次复查工作,认真制订复查工作方案,严密程序,严格把关,认真查验新生的各项原始材料,确保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切实有效。

  二、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1.成立学校、学院(部)两级工作组。

  2.学校工作组由主管校长及教务处、学生处和纪检监察部门相关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复查办法、确定工作日程。学校工作组设立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学籍管理办公室。

  3.学院(部)工作组由主管本科教学的副院(部)长、学生工作和教务工作负责人员组成,负责制定本学院(部)复查办法、确定工作日程。

  三、复查内容

  1.对新生报到所提交的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迁移证、高考档案进行认真复查,确保与招生办公室及学籍管理办公室提供的信息一致,确保录取通知书、身份证、高考档案、学籍照片与学生本人一致。

2 根据新生入学后的学业成绩及大学外语水平测试的成绩,重点复查大学外语水平测试成绩排名在后10%的学生的相关档案与学生本人是否一致。

3.  根据《关于开展2016级新生入学专业复测工作的通知》,相关学院组织专家组对2016级音乐学院、美术学院、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运动训练单招、高水平运动队学生进行专业复测。

  四、工作程序

1920日前,各学院(部)成立院(部)级复查工作组,并制定详细的复查方案。

2. 922日前,各专业辅导员登陆“东北师范大学教学服务系统”(网址:http://dsjx.nenu.edu.cn/),进入“学籍管理-报到注册-学生相关统计-学生报到统计”页面,打印“新生入学资格复查表”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表目录”。为保证材料符合存档要求,务必保证打印清晰

  3927日前,各学院(部)组织学生认真核对“新生入学资格复查表”上的相关信息,特别是录取照片、学籍照片与本人及身份证是否一致,并由学生本人签字,辅导员、学院核查小组组长、学院盖章。

  4929日前,各学院(部)把“新生入学资格复查表”、“新生入学资格复查表目录”报送教务处学籍管理办公室。“新生入学资格复查表”需按学生专业、学号排序

  5.各学院(部)要向全体学生公布本次复查工作的校、院(部)两级投诉方式,认真处理学生的投诉,并将处理情况汇总后报教务处学籍管理办公室。

五、联系方式

学校工作组投诉电话:85098320 

电子邮件:linmy100@nenu.edu.cn

联系人:林美宇

附件:

1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22016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组成员名单

32016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办公室成员名单

4.  关于开展2016级新生入学专业复测工作的通知

 

 

 

东北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6918

 

发布单位:学籍管理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09-18     阅读次数:     
近期公告

2024-05-16 09:29:26

关于召开课程考核评价改革经验交流会的通知

2024-05-16 08:31:50

关于公布虚拟教研室和课程知识图谱建设项目评审结果的通知

2024-05-15 08:50:18

关于开展2023年度校级教改课题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4-05-14 13:39:01

关于2023-2024学年优秀教师奖候选人公开课时间调整的通知

2024-05-11 13:37:36

关于2023-2024学年优秀教师奖候选人公开课活动的公告(5月12日-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