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部):
为提高师范生教育实践能力,按照学校教学工作计划要求,2011级师范生将进行为期一周的集中教育见习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4年4月7-11日,具体作息时间按见习学校规定执行。
二、目标、内容与要求
(一)目标
1.知识技能
初步了解见习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初步了解教育对象的身心发展特点;积累课堂教学方面的感性认识;提高应用教育理论,分析教育教学问题的能力;加强沟通与合作的能力。
2.情感态度
养成守法、守纪、守信、守时的好习惯;体验教师角色,理解教师职责,热爱教育教学工作;尊重见习学校领导、教师与学生。
(二)主要内容
1.听课:观摩中学教师的课堂教学与班级管理、课堂常规训练及学生在课堂上的活动规律。听课前要预习见习课教材,并做好听课笔记。每名实习生听课不得少于8节(含其他学科)。
2.参加教研、集体备课活动:了解教科书的分析与运用、教学知识点的处理、教学计划与进度安排,学习教学方法和教学技能、技巧,多媒体使用等,参加一次见习中学教师的教研、集体备课活动。
3.参加班会等学生活动:了解班会等学生活动的确定、组织、开展和总结,参加一次班会活动。
4.模课与授课:每名实习生由校内实习指导教师组织模拟授课一次,要求有完整的授课教案,争取在见习学校实地进入班级授课一次。
5.见习总结与反思:第一个阶段由指导教师组织同一见习小组同学进行学科内和学科间的总结与反思,第二个阶段由学院组织所有学生进行学科内的总结与反思(具体内容详见《2011级本科师范生教育见习手册》)。
(四)具体要求
1.学生不能无故缺席,特殊情况须向主管教学院长请假,请假条由主管院长签字后交教务处教师教育研究院办公室备案。
2.各学院为每个见习小组(20名见习学生)配备一名指导教师,负责见习学生的学习指导与安全教育及与见习学校具体事项沟通协调工作。
3.严格遵守见习学校的作息时间及各项规章制度;要注意仪容仪表,着装整洁大方;要认真服从校内指导教师指挥,虚心接受见习学校指导教师指导。
4.完成《2011级本科师范生教育见习手册》的填写,见习结束后,将《手册》电子版,交学院教务秘书老师、教务处教师教育研究院办公室工作人员各一份,做好存档工作,文件命名方式为:学号+姓名+专业。
三、管理工作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见习工作,做好学生动员及安全教育,指派专人负责对本项工作进行管理。
2.各学院在3月25日前,确定指导教师,并按照学校见习分配方案(见附件1)将见习学生分配到见习指导教师名下,见习指导教师负责本组学生见习指导工作。
3.“负责联系学院”所派出的指导教师为教育见习组组长,组长负责与见习学校联系并与见习学校负责人及本组校内指导教师具体制定见习计划;组织本组各专业学生统一进入见习学校。
4.教师教育研究院办公室已与各见习校取得了联系,反馈的见习基地校工作安排表及见习校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将在工作开展前一周发至各见习组长邮箱,请注意查收。
5.请各学院(部)于3月25日前将学《2011级本科师范生教育见习学院安排表》(见附件2)交至教务处教师教育研究院办公室(综合教学楼216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angj801@nenu.edu.cn。
四、成绩评定
(一)教育见习考核的内容
教育见习考核主要包括:教案与模拟授课、见习任务完成情况、见习期间的综合表现、见习笔记、见习总结等内容。
(二)教育见习成绩的评定
见习成绩由见习指导教师根据考核的内容进行评定,一般按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个标准来评定。见习成绩作为实习成绩的组成部分(占教育实习成绩的10%),同时教育见习成绩达到及格以上才能取得教育实习的资格。
五、其他
1.教育学部、体育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计算机科学与信息技术学院可自行联系见习学校。参照学校关于教育见习要求,自行安排教育见习工作。
2.本次见习,每位学生的交通费标准为20元,学校将该经费划拨到各学院,由学院统一掌握使用。
联 系 人: 王 箭
联系电话: 85098325 13596187931
办公地点:教务处教师教育研究院办公室(综合教学楼216室)
附件1:2011级本科师范生教育见习名额分配表.xls
附件2:2011级本科师范生教育见习学院安排表.xls
教务处
2013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