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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师范类专业认证自评自建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推进教师教育改革与创新,全面提升教师教育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教师[2017]13号,附件1)、《东北师范大学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实施方案》(东师校报字[2018]71号,附件2)的有关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师范类专业认证自评自建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建目标
  1.深入推进师范类专业内涵建设,构建“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师范人才培养体系,全面提高教师培养质量。
  2.2020年前,基本完成师范类专业的第二级认证工作,根据教育部规划开展师范类专业的第三级认证工作。
  二、评建原则
  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强”的原则,坚持“学校统筹、学院主导、专业主体、全员参与”的原则。
  三、参评专业
  培养目标为中学教师、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的我校所有本科师范类专业。
  2018年启动13—15个专业(以下简称2018年评建专业)的第三级认证自评自建工作;根据评建结果,择优选择1-3个专业申请国家三级认证,3-6个专业申请国家二级认证。2019年启动5-7个专业的第三级认证自评自建工作。2020年启动5-7个专业的第三级认证自评自建工作。参评专业及具体自评自建时间见附件3。
  四、组织机构
  建立校院两级组织机构,确保认证工作有序开展。
  1.学校成立师范专业认证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规划全校师范专业的认证工作。组长由分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担任,副组长由教务处处长担任,成员由学生处、教务处、招生办公室、人事处、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财务处、团委、图书馆、教师教育研究院的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办公室主任由教务处分管副处长担任。领导小组实行席位制,成员职务若发生变动,由接替相应职务人员自然递补。
  2.学院(部)成立师范专业认证工作组,全面负责本学院(部)师范专业的认证工作。组长由院(部)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部)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担任,成员由学院(部)教务委员会部分委员、专业负责人、团委书记等组成。
  五、近期工作安排
  1.6月29日前,2018年评建专业所在的学院(部)(以下简称各学院(部))填报《学院(部)师范专业认证工作组成员名单》(见附件4),电子版发送到guomq101@nenu.edu.cn。
  2.6月26日至7月28日,各学院(部)对照《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指南》(见附件5)、《师范类专业认证自评报告撰写指导书》(见附件6)开展自查自建,并按照认证要求对《2015版本科课程计划》的结构进行改进(如:修订培养目标,增加毕业要求、课程矩阵等),准备自评报告及支撑材料。
  注:本次认证基于《2015版本科课程计划》,通过增补内容和必要的改进,完成自评自建工作。发现需要改进的部分可以放到问题与改进措施里,在修订下一版培养方案时一并修订。
  3.7月20日前,学院(部)可报送《2015版本科课程计划》(模板见附件7)、一门核心课程的教学大纲及初步完成的其它材料。学校将组织专家给予指导。(按报送先后顺序安排)
  4.7月30日前,各学院(部)将《自评报告》《支撑材料》《2015版本科课程计划》《课程教学大纲》(模板见附件8)电子版(word版、PDF版)发送到guomq101@nenu.edu.cn。
  5.9月10日前,学校对2018年评建专业的评建材料进行评审,并反馈评审意见。从中评选出9个专业进行校内现场评审。
  6.9月20日前,进入校内现场评审的专业根据学校评审意见,进行整改,迎接校内专家组的进院评审。其它专业须按照学校评审意见认真整改,准备参加2019年的专业认证。
  7.9月21日至10月20日,进行校内现场评审。专家组根据《自评报告》《专业教学状态数据分析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并通过听课看课、召开座谈会、现场考察教学条件、查阅学院(部)教学档案和材料等,对各专业的人才培养状况进行问题诊断,形成考查报告。从中评选出1-3个专业申请国家第三级认证,3-6个专业申请国家第二级认证
  8.10月30日前,各专业要根据专家组反馈意见,结合本专业人才培养发展实际,认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教务处。
  9.11月—12月,迎接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专家组进校评估。
  六、工作要求
  1.各学院(部)须高度重视师范类专业的认证工作,把此次认证工作作为加强专业内涵建设的重要机遇,真正作到全员参与,全面提升。
  2.认真研读认证标准及相关材料,在充分理解认证理念与内涵的基础上,对照认证标准,系统梳理人才培养工作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与差距,下一步的改进举措。
  3.加强宣传动员。通过举办研讨会、培训会、印发材料等多种方式,帮助全体教师深刻理解认证念理念和标准,做到入脑、入心,并自觉在教学实践中践行,优化教学过程,改进教学方式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联 系 人:郭梦琪
  联系电话:85099971

  附件:1. 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pdf
     2. 东北师范大学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实施方案.docx
     3. 东北师范大学师范类专业认证计划时间表.docx
     4. 学院(部)师范专业认证工作组成员名单.docx
     5. 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指南.pdf
     6. 师范类专业认证自评报告撰写指导书(试行).pdf
     7. 本科课程计划模板.docx
     8. 课程教学大纲模板.docx

师范专业认证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6月27日

发布单位:     发布时间:2018-06-27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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