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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第二届东北师范大学明德教师奖工作的通知

各学(部)院:
  为鼓励广大教师提高教学水平,树立良好师德风尚,学校争取到由香港知名慈善家通过中国国际文化交流中心和中国国际文化交流基金会在中国大陆八所师范学校捐赠设立的明德教师奖。根据《明德奖实施办法》要求和我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将我校2014年明德教师奖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  申报对象

明德教师奖申报对象为具有教授职称的我校在职教师。

二、   奖励名额和金额

    明德教师奖每两学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为一届。每届3个奖励名额。每个名额奖励人民币5万元整,为期七届(自20119月至20246月止)。

三、   评选条件

1. 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结协作精神,爱岗敬业,治学严谨,教书育人,师德高尚,具有良好的师德和敬业精神。

2. 坚持工作在教学第一线,近三年连续承担本校本科生教学任务,每学年完成实际课堂教学64课时以上,且教学效果好,关心学生,爱护学生,深受学生和同行好评。

3. 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基本建设,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改革方面取得显著成果,获省部级以上教学成果奖,或在核心期刊及以上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或有正式出版的教材、专著等。

4. 学术造诣高,在同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地位和知名度,能够将科学前沿知识和科研成果融入教学实践中。

5. 注重因材施教,其直接培养、指导的学生在科学研究、竞赛、设计、创新实践和社会服务等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获校级以上奖励。

6. 明德教师奖向从事基础课教学业绩突出的教师倾斜,向从事师范教育的教师倾斜。

四、   评选方法和程序

1. 根据明德奖管理委员会要求,在评审年度的每年3月份进行评选。首先由教师本人提出申请,填报《明德教师奖评审表》(见附件),然后由申请教师所在学院组织上过该申请教师所讲授课程的本科学生对申请人进行投票表决,得票率在2/3以上的申请人,由所在学院教务委员会择优推荐至多1名到学校明德教师奖评审委员会。

2. 学校明德教师奖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工作。学院报送的候选人材料经审核通过后,评审委员会根据《明德奖实施办法》中有关申报和评选要求,对各学院候选人材料及现场汇报进行评审,最后将明德教师奖提名人选提交学校教务委员会审批。

3. 审批通过的提名人选名单经学校网站主页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评审委员会向明德奖管理委员会推荐我校获得明德教师奖的提名人选。经明德奖管委会审查复评教师资料后,在中国国际文化交流基金会明德奖网站上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获奖名单。

五、   评审材料
  1. 明德教师奖评审工作相关材料请在学校主页或教务处主页下载。

2.《明德教师奖评审表》需以第三人称按“填表说明”要求填写,并双面打印装订。

3.《明德教师奖评审表》中“佐证材料”应提供相关证书封面的复印件。

4.《明德教师奖评审表》中“主要事迹”一栏应具体生动、简明扼要、实事求是地介绍候选教师的业绩。教师的事迹应用具体事例介绍其在教学内容的更新、教学方法手段的改革、培养和考核学生的能力和素质方面的突出成绩。

5.候选人及相关学院应实事求是地按照要求认真填写《明德教师奖评审表》中的各项内容。如填写项目出现马虎、敷衍了事者,将取消该申报人的评选资格。以弄虚作假等不道德手段获得奖励者,一经查实,将撤销奖励,追回获奖证书和奖金。

6.每位候选人根据明德教师奖申报和评选条件准备限时8分钟以内的现场汇报所用PPT

六、   时间安排
  请各学(部)院于313日(周四)前将本院候选人的《明德教师奖评审表》(一式10份)报送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综合办公楼227室),各学院推荐人于2014319日(周三)前将现场汇报所用PPT文件发至jins@nenu.edu.cn。  

 

 

     联 系 人:金松  魏静
     联系电话:85099971

 

 

 

      附件:明德教师奖评审表.doc

教务处      

2014年2月24日   

发布单位: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4-02-24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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