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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秋季学期本科课程考试补考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学校决定201436日至311日进行2013年秋季学期本科课程考试补考工作(免修、缓考考试同时进行)。具体事项如下:

一、参加考试学生范围

1、补考:符合《关于东北师范大学本科课程考核管理的补充规定》相关补考条件的在籍本科学生。

2、缓考:符合缓考条件并在2013年秋季学期期末已办理缓考手续的在籍本科学生。

3、免修:符合免修条件的在籍本科学生。

二、考试课程范围

1、补考课程:2013年秋季学期设置期末考试的必修课程。

2、缓考课程:2013年秋季学期设置期末考试的课程。

3、免修课程:2014年春季学期开设的课程。不含“两课”、健康体育与国防教育课,实验课及实践性课程

三、补考(含免修、缓考)申请与审核

122814:003313:00申请补考(含免修、缓考)的学生,登陆本科教学服务系统进行报名申请。具体操作方法参看附件。

222814:003316:00教务秘书对参与考试的课程及学生进行网上审核。

335日网上申请过补考(含免修、缓考)的学生登陆本科教学服务系统查看审核结果集及考场安排信息。

四、考试时间

1、通识教育课、教师资格教育课由学校统一安排考试。考试时间为38日至39日,具体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2、专业教育课由各学院负责安排考试时间、地点和监考教师(错开通识教育课、教师资格教育课考试时间),考试时间为36日至311日。

五、成绩登录

2013年秋季学期课程补考成绩(含免修、缓考)登录工作,须于2014314日前完成。

六、相关要求

1、本次考试必须严格执行我校相应的考核管理规定,各环节必须严格按照正常的考试要求执行,不得降低标准。实行开卷考试的试卷卷面主观题不应出现书上原题。

2、教务秘书要安排好相关课程的出题、试卷的印刷及保密工作,落实考试日取送试卷人员。

3、教务秘书需及时通知参加考试的学生,按各门课程安排的考试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4、参加考试的学生,须持本人学生证及校园一卡通参加考试。

联系人:胡强

联系电话:85099162

  

2014220

东北师范大学免修补考操作手册.doc

发布单位:     发布时间:2014-02-28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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