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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春季学期课程补考(缓考)及2018年秋季学期课程免修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现将2018年春季学期课程补考(缓考)及2018年秋季学期课程免修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考试学生范围
  1.补考:符合《关于东北师范大学本科课程考核管理的补充规定》相关补考条件的在籍本科学生。
  2.缓考:符合缓考条件并在2018年春季学期期末已办理缓考手续的在籍本科学生。
  3.免修:符合免修条件的在籍本科学生。
  二、考试课程范围
  1.补考课程:2018年春季学期设置期末考试的必修课程。
  2.缓考课程:2018年春季学期设置期末考试的课程。
  3.免修课程:2018年秋季学期开设的课程,不含“两课”、健康体育与国防教育课,实验课及实践性课程。
  三、报名与资格审核
  1.2018年9月3日14:00至2018年9月6日16:00申请补考、免修的学生,登陆本科教学服务系统进行报名申请。具体操作方法参看附件。
  2.2018年9月7日8:00至11:30,教务秘书对参与考试的课程及学生进行网上审核。
  3.2018年9月7日13:00至16:00,教务秘书对相关课程进行考务安排。
  4.2018年9月12日14:00后,网上申请过补考(含免修、缓考)的学生登陆本科教学服务系统查看审核结果及公共课考场安排信息。
  四、考试时间
  1.通识教育课、教师资格教育课由学校统一安排考试。考试时间为2018年9月15日,具体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2.专业教育课由各学院负责安排考试时间、地点和监考教师(避免与通识教育课、教师资格教育课考试时间冲突),考试时间为2018年9月3日至9月14日。
  3.凡涉及到参加学校集中安排实习的2015级学生的课程,考试时间可安排在2018年11月3日至11月4日。
  五、成绩登录
  2018年春季学期课程补考(缓考)成绩及2018年秋季学期课程免修成绩登录工作,须于2018年9月21日前完成。2018年11月3日至4日考试的课程须于2018年11月9日前完成。
  六、相关要求
  1.本次考试必须严格执行我校相应的考核管理规定,各环节必须严格按照期末考试要求执行,不得降低标准。实行开卷考试的试卷卷面主观题不应出现书上原题。
  2.教务秘书要安排好相关课程的出题、试卷的印刷及保密工作,落实考试日取送试卷人员。
  3.教务秘书需及时通知参加考试的学生,按各门课程安排的考试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4.参加考试的学生,须持本人学生证及校园一卡通参加考试。

  联 系 人:刘延涛
  联系电话:85099162

  附件: 操作说明.doc

教务处
2018年9月3日


发布单位:     发布时间:2018-09-03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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