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学校本科课程计划和2020年秋季学期校历安排,本学期期末考试日程安排如下:
一、通识教育必修课
1.大学外语课
2020级大学英语水平测试(含日、俄语)考试时间:2021年1月10日上午9:00-11:20。
具体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2.高等数学课
2020级高等数学课考试时间:2021年1月5日上午1-2节。具体考试安排见附件1。
3.思想政治教育课程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考试,由马克思主义学部安排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及监考教师。具体考试安排详见附件2。
4.《信息技术》课程考试,由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安排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及监考教师,本次安排在上课的最后一周随堂进行。
5.大学体育课程考试,由体育学院安排考试时间、地点及监考教师。
6.军事理论、军事训练、写作等课程不设置期末考试,以平时成绩积累或课程论文形式进行考核。
7.教师资格教育课的课程考核应在上课的最后一周随堂进行。
二、通识教育选修课
通识教育选修课的课程考核应在上课的最后一周随堂进行。
三、专业教育课程
1.专业教育课程中的必修课程
考试时间安排在2021年1月4日至2021年1月15日。各学院(部)在考试周期间自行安排专业课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和监考教师(不得与通识教育课程考试时间冲突)。各学院须于2020年12月17日下班前把专业课考试安排报送教务处教学运行管理办公室。
2017级原则上在2021年1月14日须安排一门课程考核。
2018级、2019级、2020级原则上在2021年1月15日须安排一门专业课考试。
2.专业教育课程中的选修课程的考核应在上课的最后一周随堂进行。
3.专业教育课程中的实践(实习、见习、实验等)、毕业论文类等课程不设置期末考试,以平时成绩或课程论文形式进行考核。
四、各学院(部)教务秘书应及时通知并安排学生参加考试,安排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允许更改,如遇特殊情况应及时与教务处教学运行管理办公室联系。
五、各学院(部)及任课教师需在下学期开学前完成《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报告》并按时归档。
教务处
2020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