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2.0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切实推进我校实践教学工作改革,展现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实践教学一线教师的担当作为、潜心实践育人的精神风貌,加强示范引领,发挥实践育人功能,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将开展本年度实践育人标兵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学院(部)择优推荐,教务处组织专家组现场评审、宁缺毋滥。
二、推荐类别
1.教育实践育人标兵:参加2020年教育实践指导工作的我校在职教师。
2.专业实践育人标兵:参加2020年专业实践指导工作的我校在职教师.
3.学科竞赛育人标兵:参加2020年本科生学科竞赛指导工作的我校在职教师。
三、推荐名额
每学院(部)推荐2名指导教师参加实践育人标兵评选(类别自选)。
四、评选条件
(一)教育实践、专业实践育人标兵评选条件
1.为人师表,以身作则,有良好的师德修养。
2.对实践育人工作有深入的思考及研究,并践行于实践教学工作中。
3.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能够创新形式开展“线上+线下”相融合的实践指导,高质量完成实践指导工作。具有较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及较强的指导能力。全程坚守工作岗位,指导工作能够得到实习生和实践基地的高度认可。
4.教育实践育人标兵:积极承担学校实验区建设相关工作,帮助实验区开展研修、培训等活动。
5.专业实践育人标兵:积极承担学校实验区建设或学院(部)实践基地建设相关工作。
(二)学科竞赛育人标兵评选条件
1.为人师表,以身作则,有良好的师德修养。
2.对竞赛育人工作有深入的思考及研究,并践行于学科竞赛指导工作中。
3.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能够高质量完成学科竞赛的指导及管理工作。具有较丰富的工作经验及较强的指导能力。
4.所指导参赛学生或团队在本年度国际级、国家级学科竞赛中获奖。
五、评选程序
1.学院(部)推荐。请各学院(部)汇总申报材料,于11月13日(星期五)前将电子版推荐表(见附件)发送至邮箱sjjx@nenu.edu.cn,将纸质版推荐表和其他支撑材料(一式5份)交至教务处创新实验区建设办公室(行政楼226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学校评选。拟定于11月18日下午(以具体通知为准)现场评审,采用PPT汇报和现场答辩相结合方式进行(PPT汇报5分钟,专家组提问3分钟)。
联 系 人:侯 瑞 张 拓
联系电话:0431-85098325
教务处
2020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