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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入学资格复查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28号)》、《东北师范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条例》要求,学校决定对2020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工作要求
  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复查工作,制订复查工作方案,严密程序,严格把关,认真查验新生的各项原始材料,确保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切实有效。
  二、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1.成立学校、学院(部)两级工作组。
  2.学校工作组由教务处、学生处相关负责人组成,负责督促和指导新生入学复查工作。学校工作组设立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学籍管理办公室。
  3.学院(部)工作组由主管本科教学的副院(部)长、学生工作和教务工作负责人员组成,负责制定本学院(部)复查办法、确定工作日程。
  三、复查内容
  1.对新生报到所提交的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迁移证、高考档案进行认真复查,确保录取通知书、身份证、高考档案、照片与学生本人一致。
   2.根据新生入学后的学业成绩及大学外语水平测试的成绩,重点复查大学外语水平测试成绩排名在后10%的学生的相关档案与学生本人是否一致。
   四、工作程序
   1.11月11日前,各学院(部)制定详细的复查方案。
   2.11月12日前,各专业辅导员登陆东北师范大学教学服务系统,进入“学籍管理-报到注册-学生相关统计-学生报到统计”页面,打印《新生入学资格复查表》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表目录》。为保证材料符合存档要求,务必保证打印清晰。
   3.11月16日前,各学院(部)组织学生认真核对《新生入学资格复查表》上的相关信息,特别是录取照片、学籍照片与本人及身份证是否一致,并由学生本人签字,辅导员、学院核查小组组长签字,学院盖章。《新生入学资格复查表》须按学生专业、复查表目录顺序排序。
  4.11月19日前,各学院(部)将《新生入学资格复查表目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表》及《学院(部)2020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情况》报送教务处学籍管理办公室。《学院(部)2020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情况》须经学院(部)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
  5.各学院(部)要向全体学生公布本次复查工作的校、院(部)两级投诉方式,认真处理学生的投诉,并将处理情况汇总后报教务处学籍管理办公室。
  五、联系方式
  学校工作组投诉电话:85098320
  电子邮件:linmy100@nenu.edu.cn
  联 系 人:林美宇 韩 莹 洪敬辉

发布单位:     发布时间:2020-11-1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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