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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转专业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东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现将本科生转专业课程成绩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程认定面向对象
  2016级、2017级、2018级涉及专业改变的全日制本科生。
  二、课程认定原则
  按课程内容相同的原则,在原专业修读的课程符合转入专业的课程要求的,予以认定。
  三、课程认定流程
  1.9月16日14:00至9月18日16:00,学生登录本科教学服务系统,进入成绩信息模块,点击“转专业课程认定”,进行原专业课程认定为现专业课程的申请,并按要求填写课程认定信息后,打印《东北师范大学本科课程认定申请表》。具体操作详见附件《转专业学生课程认定操作流程》(见附件1)。并将表格交到所在学院(部)教务秘书老师处。
  2.9月20日前,各学院(部)将学生申请材料转交拟认定课程的开课单位。各开课单位完成转专业课程认定工作,并将学生申请材料及认定结果报送教务处教学运行管理办公室。
  3.9月28日前,学校完成转专业课程认定审批工作。学生可通过本科教学服务系统查询认定结果。
  四、相关要求
  转专业课程认定工作要求9月28日前完成,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于尧
  联系电话:85099162

 

教务处
2019年9月16日


发布单位:     发布时间:2019-09-16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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