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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校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结果的公示

各学院(部)、各单位:  
  根据《东北师范大学教学成果评审和奖励办法》《关于开展2020年校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团队申报、单位推荐,学校评审专家组对申报的21项教学成果进行了评审,评选出2020年校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特等奖5项,一等奖8项。现予以公示。
  按照《东北师范大学教学成果评审和奖励办法》相关规定,教学成果评审工作实行异议制度。各单位和个人对本次评审结果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2020年9月11日-9月17日)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将异议材料签署真实姓名交至教务处教学建设与改革办公室(校本部综合办公楼228室),过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张丹 杨志
  联系电话:85099348



教务处
2020年9月10日

 

发布单位:     发布时间:2020-09-1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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