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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春季学期本科生期末考试日程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学校本科课程计划和2021年春季学期校历安排,本学期期末考试日程安排如下:

  一、通识教育必修课

  1.大学外语课

  大学英语水平测试(含日、俄语)考试时间:2021年7月3日上午9:00-11:20。具体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2.高等数学课

  《高等数学A-2》考试时间:2021年7月6日上午8:00-9:30。

  《人文数学》考试时间:2021年7月6日上午10:00-11:30。

  《线性代数A》考试时间:2021年7月7日上午10:00-11:30。

  《线性代数B》考试时间:2021年7月7日上午10:00-11:30。

  具体考试安排见附件1。

  3.思想政治教育课程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考试时间:

  2021年7月4日上午8:30-9:30(本部校区);

  2021年7月4日下午13:30-14:30(净月校区)。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考试时间:

  2021年7月4日上午10:00-11:00(本部校区);

  2021年7月4日下午15:00-16:00(净月校区)。

  具体考试安排见附件2。

  4.《现代教育技术》考试时间:2021年7月6日下午15:30-17:00。具体考试安排见附件3。

  《信息技术》课程考试在上课的最后一周随堂进行。

  5.大学体育课程考试,由体育学院安排考试时间、地点及监考教师。

  6.军事理论、写作课程考试在上课的最后一周随堂进行。

  二、通识教育选修课

  通识教育选修课的课程考核应在上课的最后一周随堂进行。

  三、专业教育课程

  1.专业教育课程中的必修课程

  考试时间安排在2021年7月5日至2021年7月16日。各学院(部)在考试周期间自行安排专业课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和监考教师(不得与通识教育课程考试时间冲突)。各学院(部)须于2021年6月18日下班前把专业课考试安排报送教务处教学运行管理办公室。

  2.专业教育课程中的选修课程考核应在上课的最后一周随堂进行。

  3.专业教育课程中的实践(实习、见习、实验等)、毕业论文类等课程不设置期末考试,以平时成绩或课程论文形式进行考核。

  四、各学院(部)教务秘书应及时通知并安排学生参加考试,安排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允许更改,如遇特殊情况应及时与教务处教学运行管理办公室联系。


 




教务处

2021年6月15日


发布单位:     发布时间:2021-06-16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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