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信息公开
东北师范大学教务处工作职责


教务处是在校长和主管教学副校长领导下,贯彻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有关本科教学方针,全面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教学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

一、课程计划管理

1.组织各学院制定并督促实施课程计划及教学大纲。

2.组织制定并督促实施实践性教学大纲。

二、教学运行管理

1.日常教学管理。

2.考试的组织与管理。

3.学生成绩管理。

4.审核学士学位授予资格。

5.合理调配和使用学校教室和实验室。

6.实践性教学管理。

7.教学经费管理。

8.教学档案管理。

三、教学质量管理与监控

1.检查教学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维护、整顿教学秩序。

2.组织各种教学检查。

3.组织各类本科教学质量评估工作。

四、教学基本建设管理

1.负责学校本科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实践教学基地建设。

2.组织制定、实施实验室建设规划。

3.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教风、学风建设。

4.教学管理制度建设。

5.教学责任事故认定。

东北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1年11月9日  


发布单位:     发布时间:2021-04-16     阅读次数:     
近期公告

2022-02-25 13:59:20

东北师范大学本科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指导意见(试行)

2022-02-10 15:35:04

东北师范大学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

2022-02-10 15:31:21

东北师范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2022-02-10 15:26:23

东北师范大学教学副院长工作职责

2022-02-10 15:11:39

东北师范大学教师教学评价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