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教务公告
关于开展2021年度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促进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推进实验教学改革,加强实践育人工作,提升创新人才培养能力,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度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

承担本科教学工作的实验教学中心及教学实验室。以学院(部)为单位申报,每单位限申报一项。

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室;体育学院的体育与国防教育课、外国语学院的大学外语课、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的大学信息技术和现代教育技术课、马克思主义学部的思想政治教育课等通识教育课程及跨学院的大类平台课(物理学院的大学物理实验室、化学学院的大学化学实验室等)的建设项目可单独申报,不占所在学院(部)的申报名额和申报额度。

二、建设思路和要求

各学院(部)需找准解决制约人才培养目标达成的关键性问题,注重建设规划,坚持量入为出,防止低层次建设,避免重复建设,保证建设规划与人才培养目标相切合,确保实验条件有效支撑人才培养目标的达成。进一步提升教学实验室的建设理念、明确建设思路、把握建设重点:建设重点由常规建设转向特色建设;由传统的仪器设备更新转向新理念、新思路指导下的新型实验中心建设;突出公共实践平台或专业实践平台的建设亮点,并加快公共实验室整体信息化建设。

三、建设内容

1.新理念、新思路指导下的实验中心特色建设。

2.重点支持2020版人才培养方案的实践教学环节所需的基本教学条件建设。

3.重点支持更新实验内容,开设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所需的实验条件建设。

4.优先支持2017-2019年经教育部评审,已入库尚未购买的设备;优先支持已列入2021年建设规划中的设备。

四、经费管理

1.申报额度

2021—2023年申报额度需符合以下要求:

(1)有国家级实验教学中心的单位申报额度不超过500万元。

(2)有省级实验教学中心的单位申报额度不超过400万元。

(3)其他单位申报额度不超过300万元。

2.支出范围

实验教学(管理)仪器设备购置、实验教学(管理)软件及仪器配套软件购置(不含图书资料及耗材)。各学院(部)应尽量减少通用设备的购置比例。

五、申报与评审流程

(一)申报

申报单位须结合本单位本科实验教学实际需求,制定2021-2023年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方案,组织专家对建设方案进行充分论证,并报学院(部)教务委员会审议,党政联席会审批。

申报材料分3批提交,具体要求如下:

1. 2020年7月3日前,将如下材料压缩,以“学院(部)名称+实验室建设项目名称”命名,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

(1)《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书(2021年度)》(附件1)(PDF版和Word版),PDF版要求最后一页为签字盖章的扫描件;

(2)《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三年规划表(2021-2023年)》(附件2)(PDF版和Excel版),PDF版要求为签字盖章的扫描件;

(3)《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设备额度汇总表(2021年度)》(附件3)(Excel版);

(4)《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支撑材料(2021年度)》(附件4)(Word版);

(5)《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2021年度)》(附件5)(PDF版和Excel版),PDF版要求为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6)《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评估论证报告(2021年度)》(附件6)(Word版和PDF版签字盖章扫描件,项目评审时需提交原件)。

(7)《固定资产购置前评估论证报告(单价40万以上设备)》(附件7)(Word版和PDF版签字盖章扫描件,项目评审时需提交原件),并附三个厂家的询价单(PDF扫描件,一个设备一个PDF文档,以设备名称命名,厂商或代理商盖章版本)。

2. 2020年7月7日前,需提交:

《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书(2021年度)》(修改版)(PDF版和Word版),PDF版要求最后一页为签字盖章的扫描件;以“学院(部)名称+实验室建设项目名称(修改版)”命名。

3. 2020年7月30日前,需提交:

《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书(2022、2023年度)》(附件1)(PDF版和Word版),PDF版要求最后一页为签字盖章的扫描件。

(二)评审

申报单位以“建设规划与人才培养目标的切合度,实验条件对人才培养目标的保障度”为标准,突出问题导向,从实验中心的“建设基础(2016-2020年修购基金投入情况、取得的成效;2020年修购基金执行情况;面临的问题)、三年规划(建设目标、建设思路、建设内容、解决的关键问题、人才培养预期成效、学科建设预期成效)”及2021年度建设项目的“建设必要性(建设目标、建设思路、解决的关键问题,人才培养预期成效、学科建设预期成效等)、建设方案(新增实验项目的必要性、仪器设备配置情况、40万以上设备的必要性、实验教学组织、经费预算、执行进度等)、建设条件保障(建设用房落实、配套经费等)”等方面准备汇报材料,汇报PPT模板见附件8。每一个建设项目的陈述时间为15分钟,专家提问15分钟。具体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六、具体要求

1.各学院(部)要重视此项工作,结合本科人才培养体系对实验教学的要求,认真组织规划。

2.各学院(部)要做好顶层设计,应着眼未来三年教学实验室建设规划,申报2021年度建设项目,做好2022、2023年度的规划,从2022年开始,未列入年度规划的设备一般情况下不再支持。协调好各学科各专业之间的发展。鼓励开放实验室建设和跨学院跨专业共享实验室建设。

3.各学院(部)要充分发挥教务委员会的作用,同时鼓励各单位外聘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估。

4.“申报书”要在全院教师中广泛征求意见,要求公开征求意见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联 系 人:陈丽莉 包振民

联系电话:85098393

邮 箱:chenll931@nenu.edu.cn



教务处

2020年6月30日



发布单位:     发布时间:2020-06-30     阅读次数:     
近期公告

2024-02-06 15:05:29

关于遴选推荐教育部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项目的通知

2020-06-30 12:17:41

关于开展2021年度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0-05-18 16:48:39

关于对我校2020年度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公示的通知

2020-04-14 13:33:37

关于对我校2020年度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公示的通知(三)

2020-04-03 13:32:00

关于对我校2020年度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公示的通知(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