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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首批普通本科高校省级重点教材项目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我校高等教育教材建设工作,充分发挥优质教材的示范辐射作用,提升我校教材建设水平,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首批普通本科高校省级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吉教高〔2021〕11 号)要求,学校决定开展首批普通本科高校省级重点教材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申报教材须由我校教师担任第一主编或第一编著者,同一主编、同一课程、不同出版单位的教材不可重复申报。同一课程的分册教材(如上、中、下册,教材+教师用书+学生用书+非独立实训教材等)应合并申报。

  (一)修订教材

  出版时间不超过 6 年(从立项当年的 1 月1 日计算,以版权页的出版时间为准),经过教学实践检验,在两所以上学校使用、效果较好的各种形式教材。教材有修订计划,并能在立项后 2 年内实现再版(以下统称为出版)。

  (二)新编教材

  反映学科行业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内容创新、富有特色的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教材;教学急需、填补学科专业空白的教材;新兴学科、边缘学科、交叉学科的教材;体现改革创新的实验教学教材和实习实训类教材;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理论与实践教学的教材;开发围绕“四新”建设的教材。体现教材主要内容的学校自编教材(讲义),在校内使用两轮以上的新编教材立项时优先考虑,立项后 2 年内由正规出版社正式出版。  

  “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不在省重点教材立项遴选范围内。

  二、申报要求

  (一)能够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能够将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贯穿教材始终,能够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能够紧密围绕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对人才的要求,构建中国特色、融通中外的概念范畴、理论范式和话语体系,能够扎根中国大地,站稳中国立场,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能够引导学生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成为担当中华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二)教材能够与时俱进,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要求;能够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体现全方位育人的先进教学理念;能够反映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改革的最新成果,适应高等学校多样化人才培养类型需求;能够充分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方法与手段,经教学实践检验效果显著,反映区域特色与学校特点。

  (三)教材能全面准确地阐述本学科先进理论与概念,基础知识和基本方法,能充分吸收本学科国内外前沿研究成果,科学系统地归纳本学科知识点的相互联系与发展规律,能够充分反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充分反映相关学科专业发展的新成果,充分反映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对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能够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学科专业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及时修订完善。

  (四)教材能够体现以学生为本,符合认知规律和人才培养目标,注重素质教育,具有启发性,富有特色,能够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实际使用效果好,深受师生广泛好评,有效提高教学质量,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

  (五)教材的呈现形式多样化,注重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使教材更加生活化、情景化、动态化、形象化;积极开发补充性、更新性和延伸性教辅资料,以及网络课程、虚拟仿真实训平台、工作过程模拟软件、通用主题素材库以及名师名课音像制品等多种形式的数字化教学资源,具备动态、共享的课程教材资源库。

  (六)教材主编必须政治立场坚定,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较强的研究能力和丰富的实践阅历;教材编写团队结构合理、实力较强,无违法违纪记录或学术不端行为或师德师风问题。

  (七)重点支持“双一流”建设项目资助建设的教材参与申报。

  三、申报限额

  我校申报限额为13项,每单位限报2项。

  四、遴选程序

  (一)教师申请,有意愿、有能力的在岗教师(含实验、图书等教辅人员)均可申请,原则上,申请立项教材主编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

  (二)单位推荐,内部组织遴选,填写推荐汇总表,推荐至学校参评。

  (三)学校评审,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拟推荐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向省教育厅推荐参评。

  (四)专家遴选,省教育厅组建专家组,采取会议评审方式遴选产生首批立项建设名单,履行网上公示程序后公布。

  (五)建设实施,立项建设的省级重点教材主编,按照要求开展教材编写工作,参加省教育厅组织不定期检查。

  五、申报材料

  (一)新编教材

  1.《吉林省普通本科高校省级重点教材立项申报表(新编)》(附件1-1)。

  2.工作方案(包括编写队伍、编辑力量、经费保障、出版、发行、服务及培训等内容)。

  3.论证报告(由出版单位出具)。

  第2-3项材料已附在申报表后,无须另做附件,装订成册,一式十份。

  (二)修订教材

  1.《吉林省普通本科高校省级重点教材立项申报表(修订)》(附件1-2)。教材的使用情况证明、获奖证书复印件等支撑材料请附在申报表后。

  2.修订计划书(包括修订原因、完整的修订方案等)。

  3.教材样书(如有教辅资料、数字化教学资源等请一并提供)1套。

  第2项材料已附在申报表后,无须另做附件,装订成册,一式十份,第3项材料单独提交。

  (三)《吉林省普通本科高校省级重点教材立项推荐汇总表》(附件2)1式1份。

  请将以上材料纸质版于6月4日(星期五)之前上交,本科教材材料及汇总表交至教务处教学建设与改革办公室(自由校区综合办公楼228)(除教材外其他材料电子版发送至liuj100@nenu.edu.cn),研究生教材材料交至学术学位培养工作办公室(自由校区综合办公楼332)(除教材外其他材料电子版发送至zhangjy173@nenu.edu.cn)。

  六、立项建设管理

  (一)省教育厅委托省高等学校教材专家委员会开展立项建设评审和出版教材审定工作,将立项教材纳入省级重点教学改革研究课题进行管理并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将省级重点教材建设使用情况,作为遴选推荐国家和省级一流专业、一流课程建设和后继申报国家级优秀教材的重要参考。

  (二)立项建设教材在定稿后、正式出版前,经所在高校向省教育厅提出书面申请,由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教材进行审定,审定通过后正式确定为省级重点教材。每两年集中公布一次审定通过并出版的重点教材名单。

  (三)教材出版时须在封面标注“吉林省本科高校省级重点教材”字样,并在出版后及时报送教材样书至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备案。


  本 科教材联系人:刘 佳 联系电话:85099348

  研究生教材联系人:张俊岩 联系电话:85098152


发布单位:     发布时间:2021-05-14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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