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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秋季学期本科生期末考试日程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学校本科课程计划和2020年秋季学期校历安排,本学期期末考试日程安排如下:
  一、通识教育必修课
  1.大学外语课
  2020级大学英语水平测试(含日、俄语)考试时间:2021年1月10日上午9:00-11:20。
  具体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2.高等数学课
  2020级高等数学课考试时间:2021年1月5日上午1-2节。具体考试安排见附件1。
  3.思想政治教育课程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考试,由马克思主义学部安排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及监考教师。具体考试安排详见附件2。
  4.《信息技术》课程考试,由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安排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及监考教师,本次安排在上课的最后一周随堂进行。
  5.大学体育课程考试,由体育学院安排考试时间、地点及监考教师。
  6.军事理论、军事训练、写作等课程不设置期末考试,以平时成绩积累或课程论文形式进行考核。
  7.教师资格教育课的课程考核应在上课的最后一周随堂进行。
  二、通识教育选修课
  通识教育选修课的课程考核应在上课的最后一周随堂进行。
  三、专业教育课程
  1.专业教育课程中的必修课程
  考试时间安排在2021年1月4日至2021年1月15日。各学院(部)在考试周期间自行安排专业课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和监考教师(不得与通识教育课程考试时间冲突)。各学院须于2020年12月17日下班前把专业课考试安排报送教务处教学运行管理办公室。
  2017级原则上在2021年1月14日须安排一门课程考核。
  2018级、2019级、2020级原则上在2021年1月15日须安排一门专业课考试。
  2.专业教育课程中的选修课程的考核应在上课的最后一周随堂进行。
  3.专业教育课程中的实践(实习、见习、实验等)、毕业论文类等课程不设置期末考试,以平时成绩或课程论文形式进行考核。
  四、各学院(部)教务秘书应及时通知并安排学生参加考试,安排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允许更改,如遇特殊情况应及时与教务处教学运行管理办公室联系。
  五、各学院(部)及任课教师需在下学期开学前完成《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报告》并按时归档。

教务处
2020年12月16日

 

 

发布单位:     发布时间:2020-12-16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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