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根据《东北师范大学教学成果评审和奖励办法》《关于开展2020年校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团队申报、单位推荐,学校评审专家组对申报的21项教学成果进行了评审,评选出2020年校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特等奖5项,一等奖8项。现予以公示。
按照《东北师范大学教学成果评审和奖励办法》相关规定,教学成果评审工作实行异议制度。各单位和个人对本次评审结果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2020年9月11日-9月17日)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将异议材料签署真实姓名交至教务处教学建设与改革办公室(校本部综合办公楼228室),过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张丹 杨志
联系电话:85099348
教务处
2020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