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教务公告
关于2019年度宝钢优秀教师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宝钢教育基金会要求和我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将我校2019年度宝钢优秀教师奖预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奖项设置
  宝钢优秀教师奖特等奖提名1人,优秀教师奖2名。实际名额以宝钢教育基金会2019年正式通知为准。
  二、申报对象
  在我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及以上,且近三年内未曾获得过宝钢教育奖的我校在编教师。
  三、申报及评选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结协作精神,爱岗敬业,师德高尚,治学严谨,教书育人。
  2.坚持工作在教学第一线,近三年须连续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每学年完成公共基础课(我校为通识教育必修课程、通识教育选修核心课程、新生研讨课、教师教育必修课程)或专业基础课(我校为学科基础课、专业主干课)或授课在64学时以上,且教学效果好,深受学生和同行好评。
  3.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基本建设,在教学内容、教材、方法、手段改革方面取得显著成果,获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在核心期刊及以上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或有正式出版的教材、专著等。
  4.注重因材施教与学生的“五种能力”(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的培养,并取得显著成效;其直接培养、指导的学生在科学研究、竞赛、设计、创新实践和社会服务等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5.有与职称相应的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特别是能够将学科前沿知识和科研成果融入教学实践中。
  四、评选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掌握评选标准,严格遵守评审程序,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
  2.评选中要注重申报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全面衡量申报人的各方面表现。在此基础上:侧重申报教师对学生思想政治素质的教育和影响,以及对学生“五种能力”培养成效的考核。并注意向从事基础课教学工作的教师及中青年教师倾斜。
  五、评选程序
  (一)学院(部)推荐
  1.可采取学生推荐、教务委员会推荐和教师个人自荐的方式,产生本学院(部)候选人名单。
  2.在保证公平、公正的原则下,鼓励各学院(部)创新形式,积极组织学生推荐。
  3.各学院(部)按照评选条件对候选人各方面的情况进行严格审核,经学院(部)教务委员会评议,学院(部)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在本单位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后向学校推荐。推荐名额不限制,须排序。
  (二)学校评审
  1.资格审核
  学校对候选人的评审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2.综合评审
  学校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拟定获奖候选人。
  3.获奖侯选人经学校认定并在学校网站公示无异议后,报宝钢教育基金会秘书处备案。并择优向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委员会推荐宝钢优秀教师特等奖提名人1名。
  六、材料上交
  1.纸制版
  5月29日前,各学院(部)将本单位候选人的《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评审表》(附件3,一式2份)、相关部门出具的项目一览表和《师德表现情况》(附件4)、《东北师范大学2019年度宝钢优秀教师奖申报汇总表》(附件5)交送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本部校区综合办公楼228室)。
  2.电子版
  4月23日前《东北师范大学2019年度宝钢优秀教师奖申报汇总表》(附件5)word版发至jwc@nenu.edu.cn,5月29日前将《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评审表》《师德表现情况》word版发至jwc@nenu.edu.cn。
  3.公开课视频
  候选人应面向全院(部)教师至少开展一次不少于45分钟的公开课,并提前发布通知,邀请学院(部)师生观摩。公开课须包括以下环节:
  (1)授课(不少于40分钟):课堂为师生互动的真实课堂;
  (2)说课及教学反思(10分钟以内):介绍本节课的设计思路与设计意图,对本节课的教学实施、教学效果等进行反思,并提出改进举措。
  公开课须全程录像。相关事宜可由学院(部)自行安排录制,亦可申请学校摄像团队(费用由学校承担)。
  4月23日前,学院(部)填写《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公开课视频录制申请表》(附件6)并发送到jwc@nenu.edu.cn,如选择学校摄像团队,学校统筹安排录制工作。学院(部)自行录制的,使用优盘报送;由学校摄像团队录制的,教师签字确认后由摄像团队报送。
  七、相关要求
  1.严格按照《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评审表》“填表说明”要求填写。其中,承担教学改革任务情况、编著出版的教材专著、核心刊物上发表的教育教学研究论文、获得的教学成果奖励及科研成果均须提供有相关部门出具成果清单(加盖公章)。
  2.各学院(部)应加大评选工作的宣传力度,扩大学生和教师的参与度,将代表学院最高水平的教师推荐到学校参加评选。在评选过程中,务必保证公平、公正、公开,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提交相关材料,确保评选工作公平有序开展。
  3.各学院(部)要将评选工作与引导教师崇尚教学、研究教学、投入教学有机结合起来;与推动学院(部)本科教学综合改革工作特别是学院“创造的教育”示范课堂建设及课堂教学模式改革有机结合起来;与教师教学发展特别是青年教师教学能力的培育有机结合起来。
  4.获奖教师要积极参与学校和学院(部)的教学建设与改革工作,特别是在教学研究、教学改革、教学团队建设、青年教师指导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联 系 人:王松 郭梦琪
  联系电话:85099971

  附件:1. 宝钢教育基金会与宝钢集团有限公司简介.doc
     2. 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doc
     3. 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评审表.doc
     4. 师德表现情况.docx
     5. 2019年度宝钢优秀教师奖申报汇总表.doc
     6. 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公开课信息表.docx

教务处
2019年3月25日


发布单位:     发布时间:2019-03-25     阅读次数:     
近期公告

2024-03-27 11:16:10

关于202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证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4-03-26 09:04:10

关于2024年上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增补考位的通知

2024-03-25 11:34:58

关于开展2024年春季学期东北师范大学教材选用工作的通知

2024-03-25 09:01:57

关于开展2024年春季学期本科课程博士研究生助教聘任工作的通知

2024-03-20 09:14:35

关于开展课程知识图谱建设第四场专题培训会议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