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教高厅[2016]3号)和《东北师范大学国家级实验教学中心管理办法》(东师校发字[2017]99号)要求,为了促进我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做好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二、考核方式
1.提交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018年度考核报告(见附件2)、考核数据统计表(见附件3)及年度考核定量评价统计表(见附件5)。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考核报告是五年定期评估的重要参考,各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须高度重视、如实填写。
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018年度考核报告、考核数据统计表和年度考核定量评价统计表的各项内容统计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组织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考核会,对示范中心进行考核。要求各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进行工作汇报(PPT汇报,模板见附件7),汇报时间为8分钟,专家提问5分钟。
三、相关要求
1.2018年12月25日前,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考核材料压缩包(以“学院名称-示范中心名称”命名)提交教务处净月教务管理办公室(邮箱:chenll931@nenu.edu.cn)。
年度考核材料包括:
(1)年度考核报告扫描件(签字盖章后的PDF格式)和电子件(word版)(附件2)
(2)年度考核数据统计表电子件(Excel格式)(附件3)
(3)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考核定量评价统计表(word版)(附件5)
(4)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考核汇报PPT(附件7)
示范中心年度考核报告扫描件统一命名为“2018年度××国家级(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考核报告(东北师范大学).pdf”。示范中心年度考核报告电子件统一命名为“2018年度××国家级(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考核报告(东北师范大学).doc”。示范中心年度考核数据统计表电子件统一命名为“2018年度××国家级(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考核数据统计表(东北师范大学).xls”。
2.2019年1月20日前,组织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考核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其他
1.对外公开。要求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将学校考核通过的年度考核报告于1月31日前在示范中心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年度考核结果与年度报告将按照要求报教育部和吉林省教育厅备案。
2.加大宣传。示范中心取得的重要进展情况应及时通过网站和其他渠道进行宣传,同时以简报形式(电子版)报送教务处净月教务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陈丽莉 包振民
联系电话:85099268
电子邮件:chenll931@nenu.edu.cn
附件:1.
参与考核的实验教学中心名单.docx
2.
国家级(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报告(2018年度模板).docx
3.
国家级(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考核数据统计表.xlsx
4.
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评价指标体系.docx
5.
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考核定量评价统计表.docx
6.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7.
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考核汇报(模板).ppt
教务处
2018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