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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级“莆田市公费师范生”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福建省莆田市教育局与我校签署的“莆田市公费师范生委托培养项目合作协议”,学校现将与莆田市教育局联合开展“莆田市公费师范生”遴选工作,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择优选拔培养对象。

  二、遴选对象

  相关专业2020级非公费师范生。

  三、遴选名额


  四、基本要求和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有较强的从教潜质,乐教、适教,有志于到莆田市长期从教。

  3.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无任何考试违纪、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行为和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4.第一学年第一学期已修学分符合教学计划要求,所有课程考试成绩全部及格。

  五、遴选流程

  1.学生自愿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在5月13日前向所在学院(部)递交申请表(附件1),学院(部)进行审核。

  2.学院(部)初试:学院(部)对通过材料审核的学生实行综合考核,考核内容需包括学科知识、教学能力和综合素质等。5月19日前,学院(部)按照1:2的录取比例将考核信息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送至教务处创新实验区建设办公室(综合办公楼226室),电子版发至邮箱sjjx@nenu.edu.cn。

  3.莆田市教育局面试考核:根据学院(部)初试结果以及莆田市招生计划,莆田市教育局进行面试考核,面试内容主要包括从教潜质和专业能力考核等(具体时间和形式另行通知)。

  六、相关说明

  1.拟申请“莆田公费师范生”的学生应慎重考虑,须提前了解莆田市基础教育概况(附件3)及《莆田市公费师范生培养就业协议书》(附件4)相关内容,选拔结果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学生须严格履行协议内容,协议一经签订,不得随意违约。

  2.所在学院(部)须高度重视本次遴选工作。在遴选工作结束后应组织学生召开专门会议,介绍该专业及公费师范生培养相关情况,安排好相关教学事宜。


  联系人:侯瑞、张拓

  联系电话:85098325


教务处
2021年5月11日



发布单位:     发布时间:2021-05-11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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