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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和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吉林省的工作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19-2020学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以下简称数据采集)和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以下简称报告编制)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1.相关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须对本部门所填报每项数据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指定专人负责数据采集及报告撰写工作。各单位2019年填报人员名单见附件1,如确需变更请于9月1日前将变更回执(附件2)发送到guomq101@nenu.edu.cn。
  2.学院(部)须成立专项工作组,全面负责本学院(部)的数据采集和报告撰写工作。组长由院(部)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部)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担任,联络员由各学院(部)办公室主任担任。各学院(部)请于9月1日前将工作组成员名单(附件3)发送到guomq101@nenu.edu.cn。
  相关职能部门、各学院(部)应尽量保证填报人员的稳定性,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连续性。
  二、工作安排
  (一)数据采集
  1.采集方式
  各单位登录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https://udb.heec.edu.cn)进行数据填报,用户名及密码详见各单位工作人员邮箱。相关指标解释及时间节点等参照《数据填报指南》(附件4)和《常见问题解答》(附件5)。
  2.任务分解及进度安排
  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表之间存在校验和关联,请各单位按照数据采集任务分配表(附件6)的工作分工按顺序进行填报。各单位可提前下载数据填报模板(附件7),做好填报前的准备工作。
  具体填报顺序按如下时间段进行:
  (1)9月1日前,人事处填报“表1-2学校相关党政单位”“表1-3学校教学科研单位”,作为后续填报数据校验的依据;
  (2)9月2日,教务处填报“表1-4-1专业基本情况”“表1-4-2专业大类情况表”,作为后续填报数据校验的依据;
  (3)9月3-7日,人事处填报“表1-5-1教职工基本信息”“表1-5-3外聘和兼职教师基本信息”;教务处填报“表1-6本科生基本情况”“表1-7-1本科实验场所”;
  (4)9月8-11日,相关职能部门、各学院(部)完成其它采集表的填报。
  (二)质量报告撰写
  各单位按照《东北师范大学2019-2020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相关材料及支撑数据分工》(附件8),在数据和事实的基础上撰写报告,所涉数据应与2019-2020学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保持一致。
  报告撰写要求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突出年度性,文字言简意赅、突出重点。在充分分析和认真总结提炼的基础上,紧扣本科教学工作,分析教学基本状态,突出教学改革亮点、成就和经验,准确把握存在的问题,实事求是撰写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全面展示本科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状况。
  请各单位于9月25日17:00前将本部门材料(文字材料及支撑数据)由工作组组长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综合办公楼228室),电子版发至guomq101@nenu.edu.cn。
  三、工作要求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将直接用于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和专业认证等工作中,《东北师范大学2019-2020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将在学校门户网站及吉林省教育厅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布。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务必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联系人:王  松 郭梦琪 李玖芳
  联系电话:85099971

教务处    
学校办公室  
2020年8月31日


发布单位:     发布时间:2020-08-31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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