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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校级教改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总结学院(部)本科教学综合改革建设经验,进一步凝练教学改革成果,激发我校教师投入本科教学、研究本科教学的积极性,学校决定开展院 (部)级教改项目的校级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要求
  1.项目负责人是我校在岗在编教师,项目组成员不超过6人;
  2.项目应为2018年学院(部)本科教学综合改革院(部)级优秀项目;
  3.每人每年只能以主持人身份申报一个院(部)级项目认定为校级项目;
  4.原则上每学院(部)每类项目限报一项。
  二、项目类型
  1.本科教学改革研究课题;
  2.课程建设项目(含在线课程建设、“创造的教育”示范课堂建设、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课堂建设、实习实践课程建设等);
  3.专业建设项目;
  4.其他特色项目。
  三、认定流程
  1.学院(部)推荐;
  2.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3.学校公布认定结果。
  四、认定级别
  根据专家评审情况,校级项目可认定为校级重点项目、校级一般项目。对于认定为校级重点的项目,有进一步深入研究价值和推广示范意义,学校将择优向省、国家推荐。
  五、材料提交
  1.《2018年度校级项目认定汇总表》(见附件1,纸质版一式一份);
  2.《东北师范大学校级项目认定书》(见附件2,纸质版一式五份);
  3.院(部)级项目立项时的申请书和结项验收书(纸质版一式五份);
  4.项目成果:
  (1)以学术著作结项的,提交封皮、封底、目录页、版权页复印件;
  (2)以学术论文结项的,提交封皮、封底、目录页、版权页及论文全文复印件;
  (3)以专利结项的,提交专利证书复印件;
  (4)以获奖结项的,提交获奖证书复印件;
  (5)以研究与咨询报告结项的,提交研究与咨询报告和采纳证明复印件;
  (6)在线课程建设项目需提供课程上线运行的网址,以及学生使用的相关数据;
  (7)教材建设项目需提供已正式出版的教材。
  以上项目成果材料需提供纸质版一式五份。
  各学院(部)于2019年5月17日前将以上材料的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教学建设与改革办公室(校部楼228室),电子版(汇总表、认定书、申请书和结项验收书)发送至:liuyx732@nenu.edu.cn。
  六、相关要求
  1.各学院(部)须认真梳理总结学院(部)本科教学综合改革建设经验,遴选优秀院(部)级项目参与校级项目认定。
  2.校级项目认定成果将作为2020年度综改经费划拨和校级教学成果奖评审的重要依据。

  联系人:张 丹 刘英霞
  联系电话:85099348

  附件:1. 2018年度校级项目认定汇总表.docx
     2. 东北师范大学校级项目认定书.doc

教务处
2019年5月10日


发布单位:     发布时间:2019-05-1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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