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教务公告
关于申报2019年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部):
  实践教学是我校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为了提高我校应用型专业人才培养质量,促进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有机融合,提升学生实践能力与创新能力,发挥实践育人功能,鼓励学院(部)凝练专业实践育人模式,培育优秀实践成果,现组织开展2019年度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本项目重点资助范围包括:非师范专业的专业实践和课程实践、特殊专业的野外实践和专业考察、非师范专业的教育实践等。分类如下:
  A类:以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为培育目标,计划资助项目3项,每项资助金额15万元;
  B类:以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为培育目标,计划资助项目5项,每项资助金额8万元;
  C类:以校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为培育目标,计划资助项目13项,每项资助金额5万元。
  *每学院(部)最多可申报2项。
  二、项目管理
  1.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
  2.资助经费将根据基地项目执行成效,分两年划拨。立项后划拨第一年项目经费(总项目经费60%),通过学校中期检查的项目将划拨第二年项目经费(项目经费40%),未通过项目将停止划拨项目经费;
  3.严格按照申报书执行项目进度,积极配合中期检查与结项验收工作。
  三、申报要求
  1.申报的实践基地应与学院(部)人才培养目标、专业建设发展紧密相关,实践内容与专业对口;
  2.学院(部)与合作单位应有正式合作协议,合作单位应在行业领域具有鲜明特色和明显优势,具有承担大学生实践任务的丰富经验和良好条件;
  3.基地建设应有科学可行的建设方案,建设思路清晰,教学任务明确,管理有保障;
  4.基地应具有健全的组织管理体系,具有教学运行、学生管理、安全保障等规章制度,并由校企双方主要领导担任基地的负责人;
  5.指导教师队伍应由高校教师和合作单位的管理者、专业技术人员共同组成,双方深度参与实践教学活动,并逐步建立相对稳定的人员双向兼职和流动机制;
  6.学校鼓励并优先支持兼顾多学院多专业、具备多种实践教育形式的综合性实践基地建设项目。
  四、结项要求
  1.通过基地建设项目完善专业实践体系建设,凝练专业实践育人模式,培育优秀实践成果,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2.实践成果自行在学校或学院(部)进行展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3.中期检查合格;
  4.实践经费使用合格。
  五、申报流程
  填写《东北师范大学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1)、《与东北师范大学合作建设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提纲》(附件2)、《东北师范大学非师范专业实践计划》(附件3),并将纸质版(一式五份)于3月21日(星期四)前送至教务处创新实验区建设办公室(本部综合办公楼226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jjx@nenu.edu.cn。

  联系人:韩斯文 张拓
  联系电话:85098325
  附件:1.   东北师范大学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docx
     2.   与东北师范大学合作建设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协议提纲.docx
     3.   东北师范大学非师范专业实践计划.docx


教务处
   2019年3月15日


发布单位:     发布时间:2019-03-15     阅读次数:     
近期公告

2024-04-15 10:04:58

关于开展“惟真书院”微专业建设专题培训会议的通知

2024-04-11 16:39:25

关于2023-2024学年优秀教师奖候选人公开课活动的公告(4月17日)

2024-04-11 16:37:59

关于2023-2024学年优秀教师奖候选人公开课活动的公告(4月16日)

2024-04-08 09:47:32

关于2024年非师范生转入公费师范专业工作的通知

2024-04-08 09:37:06

关于2024年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