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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秋季学期本科生期末考试日程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学校本科课程计划和2021年秋季学期校历安排,本学期期末考试日程安排如下:

  一、通识教育必修课

  1.大学外语课

  2021级大学英语水平测试考试时间:2021年12月25日上午9:00-11:20。

  具体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2.高等数学课

  2021级高等数学课考试时间:2021年12月27日下午7-8节。具体考试安排见附件1。

  3.思想政治教育课程

  《思想道德与法治》、《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形势与政策1》课程考试,由马克思主义学部安排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及监考教师。具体考试安排详见附件2。

  4.《信息技术》课程考试,由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安排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及监考教师,本次安排在上课的最后一周随堂进行。

  5.大学体育课程考试,由体育学院安排考试时间、地点及监考教师。

  6.军事理论、军事训练、写作等课程不设置期末考试,以平时成绩积累或课程论文形式进行考核。

  7.教师资格教育课的课程考核应在上课的最后一周随堂进行。

  二、通识教育选修课

  通识教育选修课的课程考核应在上课的最后一周随堂进行。

  三、专业教育课程

  1.专业教育课程中的必修课程

  考试时间安排在2021年12月27日至2022年1月7日。各学院(部)在考试周期间自行安排专业课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和监考教师(不得与通识教育课程考试时间冲突)。各学院须于2021年12月10日下班前把专业课考试安排报送教务处教学运行管理办公室。

  2018级、2021级原则上在2021年12月31日须安排一门课程考核。

  2019级、2020级原则上在2022年1月3日至7日须安排一门专业课考试。

  2.专业教育课程中的选修课程的考核应在上课的最后一周随堂进行。

  3.专业教育课程中的实践(实习、见习、实验等)、毕业论文类等课程不设置期末考试,以平时成绩或课程论文形式进行考核。

  四、各学院(部)教务秘书应及时通知并安排学生参加考试,安排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允许更改,如遇特殊情况应及时与教务处教学运行管理办公室联系。

  五、各学院(部)应在课程考核开始前,组织专业或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进行课程考核合理性审核,填写《课程考核合理性审核记录单》(附件3);课程考核结束后,下一学期开学前9周,组织基层教学组织集体研讨,填写《课程考核质量评价单》(附件4)。以上材料随试卷一并归档。

  六、各学院(部)及任课教师需在下学期开学前完成《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报告》并按时归档。



教务处
2021年12月6日



发布单位:     发布时间:2021-12-06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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