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学校本科课程计划和2021年秋季学期校历安排,本学期期末考试日程安排如下:
一、通识教育必修课
1.大学外语课
2021级大学英语水平测试考试时间:2021年12月25日上午9:00-11:20。
具体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2.高等数学课
2021级高等数学课考试时间:2021年12月27日下午7-8节。具体考试安排见附件1。
3.思想政治教育课程
《思想道德与法治》、《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形势与政策1》课程考试,由马克思主义学部安排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及监考教师。具体考试安排详见附件2。
4.《信息技术》课程考试,由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安排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及监考教师,本次安排在上课的最后一周随堂进行。
5.大学体育课程考试,由体育学院安排考试时间、地点及监考教师。
6.军事理论、军事训练、写作等课程不设置期末考试,以平时成绩积累或课程论文形式进行考核。
7.教师资格教育课的课程考核应在上课的最后一周随堂进行。
二、通识教育选修课
通识教育选修课的课程考核应在上课的最后一周随堂进行。
三、专业教育课程
1.专业教育课程中的必修课程
考试时间安排在2021年12月27日至2022年1月7日。各学院(部)在考试周期间自行安排专业课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和监考教师(不得与通识教育课程考试时间冲突)。各学院须于2021年12月10日下班前把专业课考试安排报送教务处教学运行管理办公室。
2018级、2021级原则上在2021年12月31日须安排一门课程考核。
2019级、2020级原则上在2022年1月3日至7日须安排一门专业课考试。
2.专业教育课程中的选修课程的考核应在上课的最后一周随堂进行。
3.专业教育课程中的实践(实习、见习、实验等)、毕业论文类等课程不设置期末考试,以平时成绩或课程论文形式进行考核。
四、各学院(部)教务秘书应及时通知并安排学生参加考试,安排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允许更改,如遇特殊情况应及时与教务处教学运行管理办公室联系。
五、各学院(部)应在课程考核开始前,组织专业或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进行课程考核合理性审核,填写《课程考核合理性审核记录单》(附件3);课程考核结束后,下一学期开学前9周,组织基层教学组织集体研讨,填写《课程考核质量评价单》(附件4)。以上材料随试卷一并归档。
六、各学院(部)及任课教师需在下学期开学前完成《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报告》并按时归档。
教务处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