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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级公费师范生基础实践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部):
  为继续深化改革师范类人才培养模式,全面提升师范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具有创造力的卓越教师,学校逐步完善“基础实践+应用实践+研究实践”的教育实践体系,促进理论与实践有机融合。本年度基础实践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基础实践的目标与内容
  基础实践旨在加强师范生对基础教育状况的了解与认知,积累必要的教育观察和实践体验,促进教育教学理论、学科专业知识与中学教育实践的结合,并获得初步的教育教学技能。基础实践包括学校考察、师德体验、学校管理、教学观摩、教学研讨、听评课记录、教学设计、班主任助理实践等环节。
  二、基础实践的时间
  经与各基地学校协商,本年度基础实践的时间拟定为: 3月11日、12日(星期一、星期二),4月10日、11日(星期三、星期四),5月9日、10日(星期四、星期五),6月(大学校内总结)。如因基地学校突发情况等需要调整实践时间,学校将另行通知。
  三、基础实践的实施
  1.为确保基础实践顺利进行,参加集中基础实践的2016级公费师范生在实践期间全天(1-8节)停课。相关学院包括:文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外国语学院、物理学院、化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地理科学学院、政法学院和历史文化学院。
  2.教育学部、心理学院、音乐学院、体育学院、美术学院、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可参照《东北师范大学基础实践手册》的要求,自行制定2016级公费师范生基础实践方案,并组织安排实践。学校将不定期调研和检查上述学院基础实践教学开展情况。
  3.各相关学院(部)要高度重视基础实践工作。教学院长为第一责任人,并指定基础实践具体工作负责人落实相关工作。请相关学院(部)将《基础实践方案》电子版于3月9日前发送至sjjx@nenu.edu.cn。
  4.请带队组长主动与所负责基地学校及同组指导教师联系,按照《东北师范大学基础实践手册》规定落实相关工作,并于每月实践后一周内填写《东北师范大学基础实践反馈单》电子版发送至sjjx@nenu.edu.cn。
  四、其他
  1.按照学校《东北师范大学本科生实习经费使用暂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从学院实践经费中支出基础实践交通费。
  2.学校将于3月6日下午15:30在逸夫教学楼103教室召开基础实践工作会议,参加人员包括有师范专业的相关学院(部)教学院(部)长、指导教师、教务秘书、2016级辅导员。
  3.相关工作信息及材料会在QQ群发布,请各位指导教师加群交流(申请时注明:学院+姓名),QQ群号416173810,二维码见下图。

  联 系 人:张 拓 侯 瑞 韩斯文
  联系电话:85098325

教务处
2019年3月1日


发布单位:     发布时间:2019-03-01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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